作者talyn ()
看板Shu-Lin
標題[新聞] 騎士鑽車縫被夾死 貨車司機逆轉判無罪
時間Mon Jul 29 23:12:37 2013
【劉昌松/台北報導】新北市謝姓男子在2009年11月間,無照駕駛大貨車行經樹林保安街時,與右
側機車擦撞,導致徐姓騎士被夾在貨車和路旁轎車中間,胸、腹嚴重內傷,送醫15天後不治死亡。
謝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,判刑1年11個月,但高院審理認定,這起意外起因於徐想從後方超車
,但因空間不足才慘遭貨車擠壓,與貨車駕駛無關,改判謝無罪。本案還可上訴。
由於謝堅稱自己沒有錯,且本件車禍沒有目擊證人可證明到底是誰撞誰,所以高院合議庭將案件送
鑑定。交通大學副教授吳宗修根據擦撞痕跡、地面煞車痕等採證,研判本案是因徐騎車想從大貨車
右側超車,發現前方路旁還停了1輛轎車,空間不夠機車鑽過去,徐想煞車減速時已來不及,才擦
撞到左前方的貨車,進而被擠壓在貨車和轎車中間。
高院認為,肇事責任在死者未和前方貨車保持安全距離,超車時又沒注意車前狀況,因此逆轉改判
貨車駕駛謝男無罪。但全案民事部分,謝男已被判要和公司連帶賠償徐的家人近145萬元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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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車時請別亂鑽車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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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3.204.180.123
推 jiro23 :沒提到貨車有無打方向燈,要不機車在慢車道被夾殺很 07/30 00:00
→ jiro23 :衰 07/30 00:00
推 tiest0913 :2009的事件 官司真的很累人呢 07/30 01:32
推 dser :鑽車真的很危險 07/30 09:10
→ lumix :跟方向燈有什麼關係?又沒提到是轉彎 騎車還是安全點 07/30 09:56
推 jiro23 :真的沒提到耶,我自己腦補…哈哈 錯了 07/30 10:11
推 huckebein12 :無罪但是要賠錢 還是有衰到 08/01 00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