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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 我必須跟4月底要結婚的那位說聲抱歉 :P 因為... 我偷跑了... 哈... 就訂在4月18號, 應該就在宜蘭地方法院公證~~~ 其實一切都非常地"敢"與"趕", 反正結婚就是一股衝勁--要敢啦! 其他都不是問題了, 就算雙方家長都未曾見面結婚日期也是可以定好啦 --所以要趕啦! 至於宴客之日尚未橋訂, 看吧?! 結婚果然不是什麼大問題, 先去法院蓋蓋章就好了! 蓋完章, 才可以憑著證書申請眷屬宿舍, 到時大家來宜蘭玩才有地方落腳囉!^^ 對了, 我家沒有嫁娶概念, 一概都以結婚作動詞, 這也是我爸媽堅持要以公證取代迎娶儀式原因, 到時候, 我再來與大家分享法院公證的新鮮感!!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1.186.122
weakey:恭喜..真的好羨慕...我也想結婚啦... 04/04 13:22
kaep: 恭喜囉~~ 04/04 21:38
sungirl:恭禧 :) 04/04 22:08
windring:非常好 04/04 23:25
Javelin:恭喜...要幸福^^ 04/05 09:24
max2:wow~ 04/05 10:03
dethman:恭喜~~ 真快啦~~ 04/05 15:34
dalec:恭喜恭喜啦~~ 04/05 17:44
eaglez:阿嘰咕!! 04/06 10:04
MAIORI:為了聯盟!!! 04/06 17:55
kilogram:大賀..一輩子就這麼一天 當然按照自己的想法 恭喜 04/07 22:03
grave:恭喜!! 04/07 22:04
pdo:好樣的 原來這種喜事也是可以插隊的丫 恭禧恭禧 04/08 08:37
senia:等你放喜帖拉~ 04/09 01:40
MALDIVES:哇~~~我真的輸了耶~~~恭喜你喔~~~ 04/12 20:53
follow:恭喜了 本班第三砲!!! 04/13 03:54
lilit:恭喜啦 ~ 04/16 09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