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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 第一:討論板務是良性互動,非常樂見。 第二:附註冊這件事已經講過很多次了...,之前也曾經在板上討論過, 請見公告"當文被s時",當時三位板主都是會標s的, 經過一番討論後,板友們認為不需要s直接劣退, 那我們也只是從善如流,如果有意見或覺得麻煩, 之前就該提出建議,實施s後再劣退至少也有個一週以上, 這方面的討論,公告下也是都有所回應, 現在再來抱怨不覺得有點遲了?那一直以來執行的部份, 那些板友怎麼辦呢?對這有意見的話,請走程序吧, 若推文超過100推認為恢復s制,那可以開投票, 讓大家一起來決定是不是恢復s制。 BTW,有些被劣退者來信抗議的理由也很幽默, 認為水桶比劣文輕,試問若你今天真的是不小心, 一篇劣文不能消嗎?水桶是指你在這板被禁言, 你在這板犯了板規竟只想到去別板能不能發言, 難到在這一週甚至一個月不能發言對你不痛不癢嗎? 不用告訴我答案,我不想知道。 但是請你正視今天你是違反了本板視為管制重點的項目。 第三:板是拿來方便使用及情感交流的,請各位板友能有容乃大, 鄉民當久大家應該都知道什麼是白目行為,除了這些之外, 如果真的看不順眼的可以給點空間,噓了或別看了就好嗎? 吵架、人身攻擊等我都不樂見,若這個板做到沒有辦法輕鬆交流, 那就叫做政令宣導板、雙和史地板、雙和區互助板好了, 都分別去開一開,希望真的是"溫馨雙和"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70.163.93
babguo:閱 03/23 00:43
donthink:劣退等於很大機會的全站各熱門版水桶半年 03/23 00:46
kudiashley:閱+1 03/23 00:46
p3962260:一樓幫忙翻譯一下 03/23 00:46
^^^^^^^^ 算了~我認真了~對不起。 但是,我覺得這是認真的討論,這樣並不好玩。
icefeeling:能在熱門版被劣退 那就真的是"你沒在看板規" 03/23 00:47
babguo:意思就是 你在哪邊犯的錯 卻不好好思考為何犯錯~ 03/23 00:47
babguo:只想著去其他版po ~~~~~~~ 03/23 00:48
冰雪聰明、蕙質蘭心 (XD)
p3962260:我猜5樓會錯2樓的意 03/23 00:48
youta:頭推 03/23 00:49
kudiashley:翻譯二樓:怕被劣退不如先看板規or看就好 別在雙和PO文 03/23 00:49
leejee:意思是若只劣1很好消;在雙和板被水桶竟不在意 是否只把 03/23 00:50
leejee:看板當工具(有需要才來發文)使用? 03/23 00:50
leejee:是這樣嗎? 03/23 00:50
是使用前該看清楚說明吧?
naruto1010:推! 03/23 00:50
donthink:原來只把看板當工具使用的不歡迎 那來瞧瞧這個版會變怎樣 03/23 00:52
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解讀?
p3962260:我是認真的問bab耶,我真的沒看出bab後來說的= = 03/23 00:52
好啦~sorry~我第一時間反應有點大~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0:54)
kudiashley:大家好好相處嘛~要peace~不要 serious 03/23 00:53
leejee:donthink先等等 我的解讀未必正確啊 03/23 00:53
donthink:保證就變成了聊天版 雙和2聊不夠嗎 也要把這變個人聊天版 03/23 00:53
會想在P1做情感交流的就一定知道P2嗎? 而且P1和P2哪個板應該怎麼使用為什麼是你完全的意見? 你可以走程序發起投票我一定幫你開,而且一人同天多篇心情文的狀況非常少, 許多文章是板友生活中的體驗,比方看到小貓被環保局抓走, 呼籲認養取代購買,也要打成心情或聊天文嗎? 板會怎麼走向你真確確定嗎?你說變成是指現在不是嗎? 那現在許多文都讓你來分一分什麼是閒聊文,來看看你的原則在哪好嗎? 不是嗆你,是覺得你沒有去思考過到底什麼是齊一的標準, 照那樣推下去,板上會剩下什麼。
rochan69:2樓理解力也很強啊,可以理解成這德性 03/23 00:53
p3962260:2樓應該是指 熱門板有發文門檻,被劣退可能就不能推文了 03/23 00:53
那在別板不能推文和這邊發文出錯有正相關嗎?對吧~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0:59)
babguo:2樓不就有在回文了....就讓他自己說咩= = 03/23 00:55
donthink:本版有些劣退條件有點像在台灣亂丟垃圾卻被罰註銷護照 03/23 00:57
icefeeling:前三名熱門版的版規那版不是從嚴認定的? 你要是有疑問 03/23 00:57
AngelSatan:你的意思應該是吊銷駕照吧 (笑) 03/23 00:58
icefeeling:請洽 組務 or 站務 (這回應二樓) 03/23 00:58
babguo:本文還有一個重點喔 100推 以後就[S]一周後才劣退。 03/23 00:58
一週是未來的bab板主說的唷,我本來盤算只有半天到一天唷。 請大家支持未來的bab板主。
p3962260:bab說錯了,是100推支持先s,才會開投票!! 03/23 00:59
donthink:我的意思就是護照 連出國都不讓你出國 03/23 00:59
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00)
ps2xx:那你就不要亂丟垃圾不就好了 03/23 01:00
AngelSatan:看板規很難嗎 還是遵守很難? 每個板有每個板的規定 03/23 01:00
babguo:被抓包。 我剛剛看到警察被偷東西 正在狂笑中。 03/23 01:01
icefeeling:DON 你那是哪來的八卦or法令 貼來給大家看看 03/23 01:01
AngelSatan:違規被罰 自己承擔沒錯吧 不問犯法的人 反而質疑法律!? 03/23 01:01
babguo:第6行...你自己說的...別牽拖我。 03/23 01:01
donthink:那你們看到我亂丟垃圾了嗎?我要說的是處罰不符比例原則 03/23 01:01
AngelSatan:你的比例原則是比照哪個板!? 03/23 01:02
Furch:犯法了再來質疑法律絕對不該 但守法者也可討論法律怎訂 03/23 01:02
donthink:隨便一個版都可以 啊我忘了這裡都拿雙和跟熱門前三名來比 03/23 01:03
Furch:比例原則應該是相對於其他違反板規的事項 我猜的 03/23 01:03
p3962260:支持直接劣退,因為 先S到刪除時,已經掉到好幾頁後面了 03/23 01:03
donthink:剛剛看了一下也不過排100左右 卻要用前三名的條件來限制 03/23 01:04
那你的意思是未開發的落後國家不應該向開發國家學習法制, 應該繼續維持原有社會結構,甚至情>理>法,等等的觀念?
icefeeling:TO DON 你的舉例 不符合現實法令應有的原則 就是哪個 03/23 01:04
icefeeling:警察會開這種罰單阿 我幫你投訴! 03/23 01:04
donthink:有惡法不是該投訴執行者 而是訂定惡法者要檢討改進 03/23 01:05
AngelSatan:所以你的意思是排名在後面就不該制定較嚴格的板規囉!? 03/23 01:06
icefeeling:拿八卦版來說吧 除了貼文門檻以外 問卦文章一天不能超 03/23 01:06
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07)
icefeeling:過兩篇 跟雙和板的規定比起來 雙和板的規定已經很溫馨 03/23 01:06
donthink:不該用為了自己方便而用最方便最嚴重的處罰方式 03/23 01:06
icefeeling:對於某些在別版根本是直接劣退水桶的 已經很溫和處理了 03/23 01:07
Furch:互斷推文看起來好煩 你們要不要直接回文 等下補推 03/23 01:07
donthink:列退是多麼嚴重的處罰方式 在這裡卻這麼容易就可以拿到 03/23 01:07
donthink:你們乾脆訂所有違規都視為鬧版報請站方退註好了 03/23 01:08
p3962260:我也覺得劣退有點嚴重,但是支持直接處理 不先S 03/23 01:08
劣退之外就是水桶,水桶會滿的...,直接刪文不劣的話也是會有人直接再po。 我就有看過被劣第一篇寫信來罵我罵完之後直接再貼,完全不怕再劣的, 而且直接嗆說一篇文一而再再而三退回,那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不看板規?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10)
Furch:補 03/23 01:09
rochan69:某D你這說法不也只是為了自己方便而希望被處置被輕的版規 03/23 01:09
AngelSatan:也就是遵守板規在你看來是件很困難的事 03/23 01:10
AngelSatan:所以劣文才會容易拿到 是吧 03/23 01:10
donthink:這個 台灣的司法本來就是情理法的順序 還是你是香港人? 03/23 01:11
是哪個老師教你情理法的?快告訴我。 連公民課本都有寫台灣很早年是情理法,要往法理情發展, 還是我小時候課本錯了?
donthink:是啊是啊 原來我是到處違規背了一堆劣文都不自知的使用者 03/23 01:12
不好意思,雖然大家語帶恢諧多少帶酸,還請你見諒,這只是板務的討論, 不是法庭判決。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14)
Furch:台灣司法絕對不是情理法的順序....你這句是大破綻= = 03/23 01:12
youta:香港人便怎樣? 03/23 01:12
p3962260:我說的劣退有點嚴重是指 未附註冊資料,如果是其他嚴重 03/23 01:13
p3962260:違規,就直接劣退 03/23 01:13
那你覺得可以怎麼樣呢?
donthink:我脫離學校太久了 難道台灣已經被其他國家統一了嗎? 03/23 01:13
小心板規1-2
pikajoke:經歷了我老家版的糾團亂象 這樣管不錯阿 03/23 01:14
babguo:馬囧:依法行政XD 03/23 01:14
小心板規1-2
AngelSatan:pika說的是台中板嗎? 03/23 01:15
ps2xx:哪有甚麼好吵的 po文前多看一下你也不會被劣退 03/23 01:16
lummy:我是覺得版主很辛苦 尤其雙和版是大板 若是彈性空間太大 03/23 01:16
lummy:版主反而會被說自由心證太過主觀 還不如標準一定 03/23 01:16
lummy:不過我覺得水桶會比劣退好啦,,,, 03/23 01:16
會思考思考~討論ing~3Q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18)
pikajoke:不是耶 看來蠻多地區版有這問題的 雙和版秩序一直都不錯 03/23 01:19
babguo:ㄟㄟㄟ我只是說....台灣是 法理情啊!! 依法行政。 03/23 01:20
我也只是跟你說小~~~心~~~
jolin101996:有一次間隔6天在PO揪團文..一次劣退2個文..信箱給版主 03/23 01:21
jolin101996:無解答跟回應... 03/23 01:22
應該是被檢舉的。
AngelSatan:熱鬧一點的板通常都會被揪團文淹沒 03/23 01:22
Furch:馬囧: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 這樣有板規1-2嗎 03/23 01:22
目前是沒什麼,因為不曉得是知道什麼,或想討論什麼。
lovingloving:版主好像已經離題了@@ 03/23 01:22
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25)
jolin101996:板主能還給我個公道嗎.. 03/23 01:26
jolin101996:被檢舉寄信說明都沒得到回應..很無言 03/23 01:27
那你真的沒違反板規嗎?有附註冊資訊嗎? 通常劣退都會附上理由唷。
leejee:幸好現在ptt可以在編輯時整合新推文 03/23 01:28
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30)
p3962260:我覺得未附註冊資料 1)先查有無註冊 有->刪文或推文提醒 03/23 01:29
p3962260:無->劣退。 03/23 01:29
那這樣不就變愛附不附都可以?何必要人附呢?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31)
jolin101996:劣文原因: 劣文退回(5-2-3)..差一天滿七天劣退.. 03/23 01:33
jolin101996:真不懂嚴格到這種程度了.. 03/23 01:33
5-2-3 發文者須在雙和板發過註冊文且滿一個月以上,限七天一篇。 所以有附理由了呀。 ~"~ 我們也很為難呀~不處理會被說不長眼,處理了又說差那一天那麼嚴。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34)
p3962260:OK 那推文提醒選項去掉,這樣就不會愛附不附都可以 03/23 01:34
不是啊,那這樣還是變成只要對方不附我們就得查, 查到就不能動它,那不就愛附不附都可以? 其實原意是,如果你記得要附,去查時不就知道有沒有合板規。
p3962260:差一天一樣是違規呀= =" 03/23 01:34
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36)
leejee:那五天的要不要也跳出來 03/23 01:35
jolin101996:而且一次還送2篇劣文..很無言.. 03/23 01:35
目前沒有規定一次是否只能一篇,若是被檢舉的, 兩篇一起劣其實也是合理的。
jolin101996:而是寄信給版主都沒得到回應..去年11月到現在.. 03/23 01:37
可能他覺得已經附理由給你了吧。
jolin101996:原先想說算了但是趁有人在討論這議題時再拿出來說囉 03/23 01:38
p3962260:問題是....對方附不附不是都要查證,不然亂填也可過? 03/23 01:38
p3962260:就算有註冊,不附會被刪文,所以不會有人想偷懶 03/23 01:39
那不乾脆大家都別附,回到原本的狀態? 這之前不是討論過了嗎?
babguo:JOLIN的意思是...應該是劣1 而不是劣2... 03/23 01:39
jolin101996:而是寄給版主的解釋信中有一些建議..都沒得到回應 03/23 01:43
建議下次可直接板上討論, 因為也不是一封建議信我們就能去動板規或改變一直以來的準則的。
Dispirited:從以上推文得知,為什麼台灣作姦犯科得還可以過的這麼 03/23 01:44
Dispirited:爽了~ (茶 03/23 01:44
是嫌本板還太鬆了嗎?
p3962260:OK~我只是提個意見而已 03/23 01:44
thx~
jolin101996:會讓人覺得版主好大的官威..如果P大板主有心處理 03/23 01:44
jolin101996:可以將當時的劣文通知及給版主的解釋轉寄給你 03/23 01:45
這...那你認為我可以處理什麼呢?
p3962260:我想知道D大從哪邊獲得這樣的認知? 03/23 01:46
leejee:★ ★ ★ ★ 岔題一下 現在ptt1 是不是有點當當的? 03/23 01:46
我是沒有啦,一直re編也沒卡。
BuzzStyle:ㄜ....好亂喔 直接END 81~ 03/23 01:49
走好啊!
leejee:難道是我的網路慢? 03/23 01:49
leejee:bab 01:39 的說法 03/23 01:50
leejee:應該是jolin的疑問之一~? 03/23 01:51
我回過囉~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1:53)
leejee:但是前1篇沒違反規定 03/23 01:57
jolin101996:會一次不慎6天PO文也是情非得已而且會今之前的文章給 03/23 01:58
jolin101996:刪除..可能沒注意到就被看到而慘遭劣退..這對有些守法 03/23 01:59
jolin101996:版友是不太公平的.. 03/23 01:59
leejee:發表文章 刪除照算喔 03/23 02:00
babguo:我實在看不懂...樓上要表達的意思= = 03/23 02:00
p3962260:1篇違規結果吃2篇劣文 這樣嗎? 03/23 02:01
leejee:bab應該不是指我吧 03/23 02:02
leejee:01:58~01:59 jolin的意思應該是 6天就po文非故意且已將6天 03/23 02:03
leejee:前那篇刪除 03/23 02:03
這點可以再討論,所以大家認為涉手動置底或違反七天內的, 只要劣一即可?目前是沒有這方面規定的唷。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2:06)
youta:所以是刪除舊文來達到手動置底又不被發現的目的? 03/23 02:05
p3962260:有個地區版會把合購文M起來 防自D,參考一下 03/23 02:10
leejee:我認同:即使已刪除6天前的揪團文 另發1篇新揪團文 仍屬違規 03/23 02:10
leejee:M起來 可以E 03/23 02:11
leejee:此外 就"給劣"的"個數" 我認為 罰違規的"篇數"較為合理 03/23 02:12
leejee:故,若jolin當年的情況是6天後那篇新揪團文違規→判劣1 03/23 02:13
Lovesomuch:支持樓上 一次劣2真的很誇張 那不就第一篇也犯錯? 03/23 04:01
Lovesomuch:邏輯起來不合理阿 這樣誰還敢po揪團文? 03/23 04:02
那如果從效果面來看呢?今天是剛好兩篇的狀態, 若是兩篇以上,也就是三篇或四篇之類, 那三或四篇該劣1還劣2還劣3呢? 對po文者來說,他的目的可能已經達到, 也可能已多篇佔據篇幅了,這樣的情形是劣1對嗎? 還是惡行重大要都劣一劣哩? 先撇開j板友此案的合理性,至少我覺得劣2甚至以上不誇張。 一罪一罰加起來要判超久的原始判決都是有的,同理,一次劣2怎麼會誇張。 不過不是針對j板友該案,該案已完結。 ※ 編輯: peace370 來自: 219.70.163.93 (03/23 04:31)
leejee:ex 第2篇距第1篇 不到7天→罰1;第3篇距第2篇距 若<7天 再 03/23 04:51
leejee:加罰1 若第3篇距第2篇>7天 則第3篇的部份 safe 03/23 04:52
leejee:我想說用推文比較可以集中討論 希望簡略的字 能讓人看懂~ 03/23 04:53
canot77:我是受害者之一@@~ 我是覺得可以再討論看看大家不容易誤踩 03/23 08:55
canot77:版規的方法~最近討論這麼就是因為誤踩率太高~~~ 03/23 08:56
bigegg928:如果都是7天內,當然是2篇劣1,3篇劣2,4篇劣3.....第一篇 03/23 09:06
bigegg928:怎麼看都不算違規吧~ 03/23 09:06
kaikai1123:空白文 03/23 09:08
bigegg928:其實我的意見跟leejee是一樣意思啦XD 03/23 09:12
happyge:我自己也覺得版規太嚴...雖然發文前,我都會再看一下版規 03/23 11:42
happyge:但,為了避免不小心犯規,被劣,會寧願不出聲潛水... 03/23 11:43
elsietin:推樓上 03/23 21:54
QueenSophieV:堆樓樓上,現在起我會乖乖的潛水 03/24 00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