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serina826:只好把他視為空氣啦~因為他稱不算是個人嘛05/22 12:27
經當事人檢舉,已違反版規4-2,處水桶一星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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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2-3 將私人恩怨帶到板上,經檢舉後查證屬實者,文章劣退並水桶。
4-2 發文、推文嚴禁爭吵、引戰、人身攻擊、挑釁、謾罵、反諷、酸文。
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、劣退、水桶,板主有權就該討論串刪文或鎖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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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25.6.245
推 youta:當事人是哪位?還是隨便一個路人跳出來說是當事人就是當事人? 05/24 22:38
推 andy01282003:可能真的是當事人 他有看到系列文... 05/24 22:58
→ sm076198:1F跟我想的一樣,搞不好真的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了XD 05/24 23:31
→ FBI0309:跟大家說明一下,這位"當事人"已採取一些動作, 05/24 23:45
→ FBI0309:此行動也經Vieira證實過。 05/24 23:46
→ ichweng:其實也不算私人恩怨吧 如果是陳述事實 占位不坐或圖利他人 05/25 00:12
→ ichweng:我覺得跟公益也滿相關的阿XD 05/25 00:12
→ FBI0309:因Vieira板友前後針對同一人、同一事發表共五篇文章, 05/25 00:17
→ FBI0309:爾後又公佈他人個資,故依版規進行懲處。 05/25 00:18
→ PinkEvelyn:自習室人生over了 05/25 00:24
→ PinkEvelyn:有到"無法正常生活"這麼嚴重喔 05/25 00:27
推 leejee:修喊啊啦 05/25 00:40
推 coronach:最好是這樣就無法正常生活啦......... 05/25 01:18
推 belast:老女人的行為是不對的:O 希望他以後不要再作了~ 05/25 01:44
推 rambaby:有時候覺得鄉民瞞可怕的 你又不是當事人怎麼知道是什麼 05/25 11:24
→ rambaby:感覺呢 或許事情不完全是V版友說的那樣 那不是很不堪? 05/25 11:25
→ fur:不要在網路上跟著人亂起鬨,網友被稱鄉民不是沒理由的。 05/25 11:34
→ bichonn:我有朋友在自修室唸書,她也說那個阿姨很誇張,都不唸書 05/25 11:38
→ bichonn:可是就是有萬年座位,還會幫別人佔位 05/25 11:39
→ bichonn:V版友po的經驗,我其實之前就聽過在那唸書的朋友講了,還 05/25 11:40
→ bichonn:不只一人說,大家後來就各覓地點唸書,避免影響心情 05/25 11:41
推 guemao:笑死人!自己影響別人的生活在先,還好意思講自己無法生活 05/26 00:58
→ guemao:佔著茅坑不拉屎! 05/26 01:01
推 cora1114:星期二早上六點多我有看到V大有PO他被人騷擾的文,結果好 05/26 16:01
→ cora1114:像疑似被老女人派來的人檢舉公布騷擾人的個資,觸犯版規 05/26 16:02
→ cora1114:版主,你也要給自稱是老女人受害者一個自清的機會以示公 05/26 16:02
→ cora1114:正,重點就是﹝圖書館的怪人﹞老女人篇一出現幾天後,她 05/26 16:03
→ cora1114:騷擾當事人,事跡及記錄都已公開在他的FB塗鴉牆上! 05/26 16:04
※ 編輯: FBI0309 來自: 114.25.6.240 (05/27 01:19)
推 serina826:哀~浸泡那麼多天~終於可以發言了~~~~~~ 05/31 23:37
→ serina826:當事人~我向你那脆弱的心說句抱歉捏~其實我是當你是神啦 05/31 23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