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taiher (和風)》之銘言:
: 近一周來 我聽到艮多類似搖指部的說法 跟大家報告一下
: 順便求證各方消息
: 1.預官新制,兵役抵扣役期不再是退伍前三個月辦妥,而是這幾週就要將所需證
: 明取得,才能辦理成功,往後不再受理
: 2.關於一年八個月再抵扣役期方面,來自國防部最新的公文,成功嶺和軍訓課
: 需擇一抵扣,不能兩樣都扣
關於第二點我覺得有問題ㄟ!因為成功嶺是明訂可以扣的,證書上也有寫
而軍訓課更是兵役法裡面所規定的,我覺得不太可能因為一紙行政命令就
將法律至於一旁,況且還是無效!而成功嶺這麼多人都有去,我覺得更
不可能犧牲這麼多人的權益的。如果這樣的話大家就一人一信找立委呀
!所以在我看來應該是兩者皆可抵,不過也是我的猜測,不支還有其他同學有類似的
消息或見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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