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背還真的背,過年前又發生一件事
話說,咱連上接駕訓隊,約有二百個學生
因為咱營長的「德政」說怕學生逾假連絡不上就讓學生帶手機
結果保管手機的重責大任就落到輔導長身上了
就在過年前二周的周五,21期學生結訓了…
連長:「輔仔,有學生手機掉了,你去處理一下。」
「啥?」小狗官愣了一下,頓時覺得不妙
但想想一隻手機不過二、三千,還好解決
加上太忙了,過半小時才開始處理
於是抓管駕訓隊的陳排來問
「陳排,誰手機掉了?」
「21期的學生,那個很貴耶,一隻要
二 萬 塊 耶」
轟隆!
天啊!真的是天譴呀!最近怎麼那麼背!?
連忙衝去駕訓隊
「誰掉了手機?」
「我。」但見某人走了過來,拿出一張手機「存根」聯
小狗官一看,立時昏倒
這算哪門子存根?沒寫日期只寫時間、物品欄寫「手機」沒寫機型
連收取人的官章都沒蓋,醬我在家自己印一張寫一寫都可以
那天我放假,是哪個豬頭收的?待會再算帳。
「…你這張沒寫日期也沒寫機型……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有gx21手機?」
他連忙從皮夾掏出一張收據,「19600」五個數字赫然出現在眼前
(雪特,這下麻煩了……)
經查證後,其他學生也沒蓋官章押日期,這下好,勝敗變五五波了
基於先相信人的信念,小狗官說了:「我請示一下長官。大不了我先賠。」
因為手機放在我房間床底下,小狗官覺得自己也有責任
但現在想來,非 常 後 悔
那些天殺的自願役一毛不拔、推責任比誰都快,
我一個義務役的跳出來扛幹嘛……
回歸正題。打給營長。
「什麼?手機丟了?你怎麼保管的?連章都沒蓋?搞什麼鬼!
你問你們連長怎麼解決!」
哦,當初不知誰讓學生帶手機的?依規定是不行帶,現在出事就推給連長啦?
好吧,就問連長。
「大家都沒蓋章,否認了也很麻煩……
等有經費時撥五千給你。」連長拍拍小狗官的肩膀說道
「……」言下之意,是得自己花錢解決。
至於經費?我看到退伍了都不會剩……-ˍ-
由於學生已經結訓急著走,小狗官就留下連絡方式
這下好啦,莫名其妙背上一萬五千元的「債務」
卻連他到底有沒有寄存手機都不知道
也查不到是誰偷的
明兒個收假還得處理這件事
除了背之外,也只能用天將降大任來自嘲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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