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家寧
補充一下當時的脈絡
當初大頭問我是否可以用實踐筆記的名義申請社團聯展的場地時
不論是基於社團之間彼此合作的情誼或是相互支援的道義
我都是非常同意的
大頭也說明不會用實踐筆記的名稱對外作任何事情
也補充回應KarlMarx:
這不是誰「吃」誰的問題
純粹是「幫忙」而已......
我想Spivak強調的是說:
會社要用實踐筆記作任何事情時,都應該先徵得實踐筆記社的同意
不論是要申請錢或是場地
希望會社不會認為這是要刁難...
我想這應該只是基本的尊重哩!
這件事應該沒有那麼複雜吧:)
※ 引述《Isaac07 (社團+愛情-課業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Spivak (靜止)》之銘言:
: : 實踐筆記社也是有其背景和脈胳的社團,
: : 要用這個名義是不是也得有所考量與權衡呢,
: : 而且大論社和實踐筆記社合併既非不正式的事情,
: : 也非不重要的事件,
: : 以前會掛實踐筆記的名字,
: : (如上次的社影展)
: : 是在大論社的脈胳之下,
: : 也有實踐筆記時時代的成員在活動之中,
: : 但是,
: : 現在實踐筆記以這種方式出現在這個版就令人不太能理解了。
: : 名字不是不能用,但是得先問一下吧,
: : 不是想到就可以拿來用用的吧:)
: 已經向實踐筆記社登記社長家寧問過三次了
: 第一次(七月初)家寧說必須回去跟偉中垕君以及其他人實踐筆記的社員討論
: 第二次7/27下午家寧說應該沒有問題
: 第三次也就是8/3下午會社例會時以行動電話方式請示結果
: 家寧說可以借社會學會社在校方公文、場地借用...等時使用實踐筆記社的行政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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