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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家寧 補充一下當時的脈絡 當初大頭問我是否可以用實踐筆記的名義申請社團聯展的場地時 不論是基於社團之間彼此合作的情誼或是相互支援的道義 我都是非常同意的 大頭也說明不會用實踐筆記的名稱對外作任何事情 也補充回應KarlMarx: 這不是誰「吃」誰的問題 純粹是「幫忙」而已...... 我想Spivak強調的是說: 會社要用實踐筆記作任何事情時,都應該先徵得實踐筆記社的同意 不論是要申請錢或是場地 希望會社不會認為這是要刁難... 我想這應該只是基本的尊重哩! 這件事應該沒有那麼複雜吧:) ※ 引述《Isaac07 (社團+愛情-課業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Spivak (靜止)》之銘言: : : 實踐筆記社也是有其背景和脈胳的社團, : : 要用這個名義是不是也得有所考量與權衡呢, : : 而且大論社和實踐筆記社合併既非不正式的事情, : : 也非不重要的事件, : : 以前會掛實踐筆記的名字, : : (如上次的社影展) : : 是在大論社的脈胳之下, : : 也有實踐筆記時時代的成員在活動之中, : : 但是, : : 現在實踐筆記以這種方式出現在這個版就令人不太能理解了。 : : 名字不是不能用,但是得先問一下吧, : : 不是想到就可以拿來用用的吧:) : 已經向實踐筆記社登記社長家寧問過三次了 : 第一次(七月初)家寧說必須回去跟偉中垕君以及其他人實踐筆記的社員討論 : 第二次7/27下午家寧說應該沒有問題 : 第三次也就是8/3下午會社例會時以行動電話方式請示結果 : 家寧說可以借社會學會社在校方公文、場地借用...等時使用實踐筆記社的行政資源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0.76.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