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 但因為本次照片的繳交除了證明社團的活動,
: 法學院學務處另外有意作為本學期的校慶展覽之用,
: 故希望各社團能將照片簡單貼成全開海報一或多張(簡單列明活動與社團即可)。
: (以上要求已於上次公告聲明過)
: 目前已繳交於學務處及幹事會的社團照片中,
: 有的社團已經自行貼成海報,但並未包括貴社。
: 所以尚請貴社派人於近日中午至幹事會辦公室(圖書部旁)取回照片,
: 並有其他社團海報可以作為參考。
: 抱歉再度麻煩各位,辛苦了....
這還蠻麻煩的 想個辦法利用照片愚弄學校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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