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半夜兩點多走回宿舍
看到早上新來的攤販還在那邊頗覺驚訝
肚子還餓就跑去跟他買大腸麵線(他還有賣甜不辣喔~)
跟他聊了好一會兒
他原本在台北101作水電,作了一年多
死了幾個工人的那次大地震
他腳也被東西壓到而斷掉
之後上下樓梯沒有力氣
也因此就沒有繼續作了
就是一個工作傷害
扯的是
問他被賠多少錢
他說 五萬多
(問他他說那些死掉的工人賠近五百萬)
問他怎麼賠那麼少
他說他們是第三包(一直轉承包到第三包)
工頭也沒有錢(可能也是因為第三包所以不容易索賠@@)
工頭是自己認識的熟人 也知道他沒有錢賠
所以就是這樣了
且 他三個月沒工作完全沒有辦法賺錢
所以這些意外似乎都是自己攬下來了
後來聊到他怎麼早上賣,晚上也賣
他說他年紀大了(58歲)
睡不太著覺
他大概只休息中午到下午 約四個小時
其他時間都在擺攤(不過他第一天賣而已)
他還自誇的說
他們以前趕工的時候
有一次連趕84個小時(因為慢一天好像要賠600萬)
完全沒休息(他當時有點得意)
同事笑他愛錢不要命
我只是覺得一切都太誇張了!
包括第三包這種轉承包導致向上索賠不易
(他還說了工頭在發工錢的時候,都要自己墊利息,因為大公司都開票,
一開就是三個月,而工人們要發現金,所以這樣一轉手都要賠個20萬左右的利息。)
趕工的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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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系學生 道德感重於泰山
醫學系學生 道德感輕如鴻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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