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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Isaac07 (大頭) 看板: NTUcontinent
標題: [轉錄][針對同志搖頭派對一事,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…
時間: Wed Jan 21 19:09:06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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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littleyear (enter password ) 看板: gay
標題: [針對同志搖頭派對一事,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聲明稿]
時間: Sun Jan 18 00:00:34 2004
作者 KingMax (醬油仙貝 卡滋卡滋響) 看板 Motss
標題 [針對同志搖頭派對一事,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聲明稿]
時間 Sat Jan 17 23:53:59 20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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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聲明
關於93年1月18日台北市中山分局查獲疑似93名男同志參與使用藥物派對一事,
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聲明如下:
1. 在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之下,任何人在經法院審判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與多少人發生身體上的關係只是個人選擇,不應被認為有罪,而被補民眾中有無未
使用藥物者,不應未審先定罪。在警方釐清前,我們籲請社會大眾以平常心看待。
2. 關於刑事訴訟法所規定偵查不公開方面,我們對於警方通知媒體到場採訪,企圖藉
由媒體及公眾審判參與派對者,感到遺憾。同時我們也籲請媒體自制,請勿在採訪
報導中參雜記者個人主觀意見。
3.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,同性戀者並未要求特權,但同性戀者的身分應係個人隱私權所
保障之範圍,我們對於各家媒體新聞報導中,忽略此一同性戀者的須求,甚至強拍
裸照等等的不當行為,感到憤怒及不安。
4. 針對警方於現場戴口罩、手套,以避免過程中不小心有可能會被感染愛滋病。我們
必須指出,這乃是對愛滋病不瞭解,以及對愛滋感染者的嚴重歧視。愛滋病的感染
途徑絕非口沫、或單純身體接觸傳染,乃是經由體液交換。愛滋感染者於外觀上更
與一般人無異。員警於辦案過程為避免接觸到可能有的愛滋感染者,而全副武裝,
乃是對愛滋病不瞭解的荒謬行為與歧視。
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
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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