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[本文轉錄自 Lambda 看板]
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
●搞轟趴不搞迫害——從農安趴檢視人權侵害座談會●
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●
如果你去參加轟趴,既沒有用藥,身上也沒有禁藥,警察進來了可以對你做什麼?
可以搜身嗎?可以不讓你穿衣服還給媒體拍照嗎?可以帶回警局嗎?驗尿?抽血?
需要做筆錄嗎?你可以做什麼?打電話?可以找不是律師的人進來陪同嗎?
什麼時候可以離開?你瞭解在類似的事件中自己有哪些權益嗎?歡迎一起來聊聊!
時間:93年3月28日 下午2點~4點
地點:臺灣大學第二活動中心601B
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85號6樓(捷運2號出口左轉,水源市場斜對面)
主辦單位: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、台大GayChat
主持人:巫緒樑(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):轟趴事件現場重塑
與談人:邱晃泉律師(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):由轟趴事件事件看人權侵害
林宜慧(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):轟趴事件裡的愛滋人權
廖元豪(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) :臨檢與搜索的不同
※ 編輯: deadcat 來自: 61.216.20.14 (03/24 13:16)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2.25.2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