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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洋網訊 在台北土城看守所接受十一天勒戒的香港藝人蘇永康,重獲自由後昨 (8.13)天晚上返回香港。他在機場舉行的記者會上,澄清自己並非犯人,而是以 病人身分接受勒戒,所以提前獲釋符合台灣有關法律的規定。 中新網消息,蘇永康表示,媒體普遍以"出獄"字眼來形容他這次離開台北土城 看守所,但他澄清說,"我不是犯人,我是病人,只是接受勒戒而已"。 被問及今後若有人邀請他參加宣傳戒毒活動是否都會答應時,蘇永康表示,如 果時間上允許的話,他一定會參加,不只是台灣,其它地方他都願意去。 談及在勒戒所十一天的感受,蘇永康表示,這是他有生以來體會最深的一次經 歷,給他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。(陳幸□) 文章來源:大洋網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0.69.7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