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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!竟然還有人想到當年的大社壘啊!真是太感動了! 1998年的大社壘我想是真的辦得蠻成功的, 而這絕對是大家一起努力的成果! 當時動員參與的人,可是橫跨四屆,將近50個人呢! 要說有什麼指導意見,那是不敢當, 不過心得倒是可以來隨意閒聊一下: 首先:「有錢好辦事」 1.多多找贊助:可以動用的關係,就都給他用上吧! 誠實的說,當年我們最大筆的贊助,其實是同學們的父執輩的幫忙, 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並沒有什麼好驕傲的,只能說是臉皮夠厚吧!:) 2.找熟識廠商:我們的T-shirt、旗幟、印刷,因為都是同學認識的廠商, 幾乎都是成本價,甚至印刷場最後乾脆直接贊助,所以當然省錢了! 而立旗的旗竿因為我們和廠商說好用他們回收的即可,所以也省了 一筆費用。 3.球隊比賽費:說起來我們一點也沒有手軟,好像一隊收了3000(多?)元, 反正我們辦得品質好、服務好,最後就不會有人抱怨了! 總之在經費部分,當年只能說我們真的很幸運,控管又好,所以有一些盈餘, 還記得活動結束後,大家一起去買器具,買得真是過癮極了! 比較讓我們真正驕傲的部分,其實是活動規劃和執行的部分: 一、事前準備 1.賽程設計和規則訂定:由於當時有小彥、龍男、育仁、建源...等棒球通, 所以在賽程設計及規則訂定上,幾乎讓各隊找不出可以爭執處, 比賽自然就順暢無比了。 2.各校隊伍的事前聯絡:分配好每個人負責學校,從一開始聯絡到比賽結束, 盡量都由同一個人負責,比較容易熟悉狀況,各隊在台北的 食衣住行,都必須事先詢問,以方便準備(我們當時是借研究室 給他們住宿,再帶到男八洗澡) 3.工作人力配置:切實掌握活動期間可以到場之服務人數及時段,活動應召開工作會議 每個人都應該清楚屆時自己應負之責任,工作並應層級劃分。 二、活動當天: 1.指揮系統分明:我們區分得很清楚: 球場上的事歸小彥和龍男兩個人管,所有紛爭和賽事調度都是。 行政上的工作則由我和小畢統籌,所以我和小畢的工作就是一個 顧指揮台,一個就去巡視全場。但重點是指揮,而不是親自動手, 絕對避免服務人員找不到指揮者的問題,行政自然統一。 2.裁判的重要性:當時我們邀請的是淡江的學生,因為是朋友,所以配合度高, 而且專業知識夠,場上脾氣雖好,善於和他人稱兄道弟, 可是該硬的時候還是很硬,所以場上很少發生不能解決的紛爭, 最後甚至還不少人向他們要電話要比友誼賽呢! 3.美少女態度好:這真是太重要了!我想這一定是當年會成功的一半因素!:) 想想看,當年橫跨四屆的美女們都出動了(尤其是一年級的學妹) 而一個隊伍平均有兩個女孩子招呼,拿水抬便當,而且大家又都很 活潑健談,想想看,雅芬、小四、阿碰、惠儀、小肉、嘉盈... 那些隊員不覺得台大社會系真是一個親切友善的系才怪! 自然是該合照的合照、該要電話的要電話,高高興興的回去了!:) 4.頒獎「典禮」:在辛辛苦苦比完賽後,其實製造出一個光榮感是很重要的, 不然就白玩一場了!所以地點的選擇(當時就選在舊體育館門口, 算是有一個高起處)、還有請系主任致詞(表現正式),獎盃的選擇 各隊隊伍的排法,上台領獎方式、司儀的腔調...等,都可以加以 重視並設計。 1998年舉辦大社壘時,剛好是不才在下我的生日,好心的隊友們 特地暗中串連各隊,忽然間同聲唱起了生日快樂,並端出一個大蛋糕, 讓長期累個半死的我真的感動的掉下眼淚,也算是個意外的高潮。 重點是,這樣所有的隊伍就有了一個唱歌的「共同活動」,注意力 自然就提高,參與感也提升了,大家可以參考參考。 說了這麼多,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耐心看完,不過我自己是回憶得很高興啦! 就當作是一個記錄吧!當時好像也沒有做個檢討之類的。 如果有學弟妹有興趣的,我手邊還有一本當年的秩序冊,雖然簡陋, 但還是可以借給大家參考,總之希望以上幾點,對大家能有些微薄的幫助。 最後嘛,還有要強調的就是,主辦歸主辦,最重要的是,球隊一定要有相當的實力, 主辦起來才有意思,如果第一輪就被淘汰了,那...那... 那就有更多人手一起幫忙活動了,也是不錯啦!:) 你們學長在那屆好像也沒打多好,哈哈! 巧慧 2002.11.17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sie.ntu.edu.tw) ◆ From: 61.222.213.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