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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 定義 2.5.1 "回合":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。 註:每回合結束即有一方得分!!(特殊干擾因素除外ex.ball in) 2.5.2 "球處比賽狀態",從有意識發球前,球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中的最後瞬間,到 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。 2.5.3 "重發球":不予判分的回合。 註:let=重發(ex.發球擦網後球進入對方球檯之有效區域) 2.5.4 "一分":判分的回合。 2.5.5 "執拍手":正握著球拍的手。 2.5.6 "不執拍手":未握著球拍的手。 註:回合進行中~執拍手可改變!!但一場比賽內球拍不得做更動!! 所以在局與局之間~選手球拍必須置放在比賽球檯上... 2.5.7 "擊球":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。 2.5.8 "阻擋":自對方最後一次擊球觸及本方台區後,如果在臺面上方或正向比賽 臺面方向運動的球,在沒有觸及本方台區、也未越過端線之前,即觸及本方 運動員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。 註:即球尚未在己方比賽檯面落地前觸球(類似於網球截擊)為"阻擋犯規" 若球已越過己方球檯端線卻剛好擊中拍子任一部分->我方得分!! 2.5.9 "發球員":在一個回合中,首先擊球的運動員。 2.5.10"接發球員":在一個回合中,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。 2.5.11"裁判員":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。 2.5.12"副裁判員":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。 2.5.13"穿或戴"的物品:指運動員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戴的任何物品,但不包括 比賽用球。 2.5.14"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"除從球網和比賽臺面之間通過以及從球網和網架之 間通過的情況外,球均應視做已"越過或繞過"球網裝置。 註:這有關於有效回合及有效發球之判定 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apouH_gwoNg
ps1.發球者為馬琳~接球者為郝帥(這名字...) ps2.此回合得分者為馬琳 2.5.15球臺的"端線":包括球臺端線以及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。 註:端線為無限延伸線~與相關發球規定與阻擋犯規之判定有關 關於規則教學的部分希望大家都能看過 我說過這是教學的一部分 可以的話麻煩推個文~這樣我比較能掌握教學效益(沒人看我打這麼多幹嘛!?) 有任何問題歡迎提出來!! 看不懂的實際示範講解會清楚得多~ 桌球裁判講習課程就是這些東西 一次研習NT$1500以上跑不掉...希望大家多珍惜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22.175.45
Denniis:哇賽 好多詳細的規則 太感謝阿雞了!! 11/07 16:43
※ 編輯: zoezoeorc 來自: 140.122.175.45 (11/08 18:36)
tzylin:看完了! 11/15 00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