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 四,校隊資格:校隊資格認定從嚴。凡九十三學年度有參與任何校隊活動(包含校隊
: 練球,校隊比賽,校隊選課),且九十四學年度依舊欲參與校隊活動
: 者,皆在校隊限制名單中。
: 補充:若有新生資格與校隊資格者,以校隊資格認定。(即九十四年度碩一新生若符合
: 上述第四條校隊資格者,則需遵守舊生限制。)
: 五,系級限制:報名限制以同名系所為單位。不得跨系組隊。
: 若該系新生數目不足,組隊困難者可與同院之科系聯合報隊。
: 聯合報名之院隊以兩系聯合為限。
大致上要注意的就這兩項
所以看是要分開還是聯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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