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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trueimage (鏡子)》之銘言: : ※ 引述《smartken ()》之銘言: : : 其實我會說這要看我們對社會(society)這一概念的想像和演變 : : 跟誰創立建構出社會學並不是直接相關的 (雖然我用了Durkheim的定義 @@) : : 因為對人或自身的描述浮現了社會這一範疇 : : 社會學才逐漸變得可能 也就是開始有人去關注"社會的"(social)問題 : : 甚至能夠將之於國家或政府作出區分 或與獨立的個體進行區分 : : 至於真的到社會學建制化 到開始封神四大家 三大家...那都是後來的事了 : : 與其說社會學本身是被建構的 推到極端一點 "社會"的概念也是經由歷史過程浮現的 : : 但我想這不影響"社會"的存在 只是我們對"社會"的認識一直在改變 : 這不是先假定了社會的存在 再用社會定義社會學嗎 偷偷摟機 : 竊以為 比較精確且恰當的描述應該是 : 從關係的角度看待實在 並且認為這能捕捉到實在 : 當然 學科內外的人把這個東西稱做社會的 "the social" : 並且說社會學就是在研究"社會的" 上述兩種講法,儘管有所差別,但我覺得差異不大。 但若要在兩種說法中作選擇,我可能會更傾向smartken的說法 原因在於,儘管「社會」可以看成是從「關係性的角度」所建構出來的實在 但使這樣的建構成為可能的條件,不只有建構本身 而還必需要在實在中存在著某些 「可以從關係性的角度合理建構成「關係性實在」的實在」存在才行。 如此,才能可能保證諸「社會的」概念的某一最低限度的客觀性。 ------ 其實我覺得上述這個定義其實...可以說並沒有定義到什麼耶... 也就是說,如果說「社會學」可以定義成「以關係性的角度研究社會實在」的學科 那麼「社會學」的意義,還要進一步取決於「社會實在」與所謂「關係性角度」的 實質內容為何。而既然兩個詞的意義都還遠非自明的,「社會學」的定義自然還未 被上述討論澄清。 換言之,這個問題還可以繼續討論吧!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12.156.222
smartken:所以這變成去質問"何謂實在"或"何謂關係性"角度的區分是 04/24 22:35
smartken:甚麼了 04/24 22:35
skykissx:如果從關係論做為社會學的特色,那麼我們要問的是 04/25 16:14
skykissx:其他學科不是用關係論思考嗎?好比哲學可能講的是實體論 04/25 16:15
skykissx:(??) 或是若有其他學科是關係論..那社會學的關係論 04/25 16:15
skykissx:和其差異為何? 04/25 16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