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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,想請教大家一個問題。 我知道社會學會討論社會關係。 想請教大家,社會學可能會怎麼討論「朋友」關係呢? 「酒肉朋友」算不算是「朋友」。 我知道也許可以用社會距離量表來看朋友的關係, 但社會距離量表似乎比較強調表現出來的面向 (似乎比較偏實證主義式的討論) 有沒有其他思考「朋友」關係的角度呢? 怎麼樣才算是「朋友」呢? 想跟各位板友一起來討論看看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12.211.186
Ranch99:那「生意上的朋友」算不算朋友呢XD 07/11 23:05
godsound:照你的邏輯來看 有生意上的朋友,有生意上的非朋友 07/11 23:32
godsound:請問你是怎麼區分的呢? 07/11 23:32
godsound:因為你的語法是 A的B,A應該大於B,所以A應該有 07/11 23:32
godsound:非B的部份。因此我想問你,B/非B之間是如何區隔的呢 07/11 23:33
ricepaddy:親密的朋友,社會學上稱「個人關係」,也就是你整個人 07/13 10:50
ricepaddy:的個性可以在他面前表露出來,甚至彼此不需要說太多。 07/13 10:51
ricepaddy:生意上的朋友因為某種功能需要而產生關係,通常個人是 07/13 10:52
ricepaddy:扮演某個角色,而不是把自己原來的性格表現出來,所以 07/13 10:52
ricepaddy:可以稱為「非個人關係」。 07/13 10:52
ricepaddy:個人關係的核心講究「自我認同」。 07/13 10:54
ricepaddy:非個人關係的核心則是「信任」。 07/13 10:55
ricepaddy:PS:對各種關係形式的討論,可以進一步讀讀看齊美爾 07/13 11:00
ricepaddy:如何區隔關係,我覺得問自己最清楚。主觀上如果覺得 07/13 11:02
ricepaddy:對方和得來,說不定除了做生意之外,還能談錢以外的事。 07/13 11:05
ricepaddy:和不來的,自然會想保持距離。 07/13 11:07
godsound:請問一下 你的討論是根據齊美爾的那個文本呢?我想拜讀 07/13 14:15
ricepaddy:我說的其實是參考包曼「社會學動動腦」,第五章: 07/14 00:40
ricepaddy:禮物與交換。至於推薦的齊美爾文本是: 07/14 00:40
ricepaddy:《社會學:關於社會化形式的研究》 07/14 00:41
ricepaddy:特別推他對「陌生人」的討論。 07/14 00:54
godsound:謝謝分享 :) 07/17 14:42
tuiokh:利益關係= = by 個人經驗 07/28 12:30
kraftwerk:推齊美爾! 03/30 02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