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Sociolog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http://www.coolloud.org.tw/node/68764 老闆說「因為要共體時艱」,所以沒有徵詢過你的意見就降你薪水;老闆說「因為要準時 很困難」,所以薪水欠了3個月才一起給;老闆說「因為沒有簽訂契約」,所以林林總總 的事情都推到你身上,薪水和工作時間、工作內容都不成比例,這樣對嗎?當你覺得不對 勁的時候,老闆卻說「反正你不是勞工」,然後叫你閉嘴。請問,上述的種種現象,合理 嗎? 相信沒有人會覺得合理,但為什麼,上述的種種現象會發生在校園──而且還是在台灣大 學的校園裡呢? 在台大,有一種人叫做「助學金工作者」:他們必須工作,才能夠領取助學金;而他們的 工作,也成為了學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然而,這些人卻不被校方承認作勞工,以至於他 們沒有辦法受到勞工該有的保障。 所謂助學金,原本是一種「由國家補助使研究生能專心從事研究」的制度。但這樣立意良 善的制度,在1997年教育部廢止《大學暨獨立學院研究生獎助學金辦法》之後,就一去不 復返。從此以後,助學金的來源從「國家補助」變成了「學雜費」。換言之,校方從學生 繳出的學雜費裡頭,撥出一定比例,拿來當作學生的助學金,然後宣稱這就是公平正義, 而學生卻一直被蒙在鼓裡! 問題不只如此,隨著大學自籌經費的壓力愈來愈大,「開源節流」的念頭開始動到學生頭 上。系所行政需要工讀生、教授開課需要教學助理,聘僱這些專職人員都需要錢啊,該怎 麼辦呢?優質、便宜、聽話的研究生自然成為大學的首選,而「助學金」則成為聘僱研究 生的名目。 現行的《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》第二條就規定:「凡受領研究生助學金者 ,均需確實協助系、所從事教學及其他相關系務工作」。而根據2010年台大研究生協會所 作的調查報告,在全台大約1萬5千多人的碩博士生當中,有8成兼有助學金工作;近兩成 的人每月工時超過80小時,酬金換算成時薪還低於最低工資。不只受領助學金要工作,工 作的待遇還相當惡劣,距離原本的助學金制度可以說是愈來愈遠。 除此之外,在台大的研究生之間,助學金遲發已經不是新聞。9月、10月的助學金拖到11 月才一起發放,甚至還有去年12月的薪資拖到今年4月都還沒有發放。更悲慘的是,當台 大的研究生好不容易團結起來,要求校方檢討助學金制度的時候,校方卻用「要和大學共 體時艱」「學生的本份是學習」「研究生又不是勞工」等理由敷衍塞責。 台灣大學這種「以助學金之名,行工作之實」的舉動,就是「非典型勞動」的典型!在台 大的校園裡,助學金工作者所提供的勞務,確確實實地提升了這所大學的教學品質;然而 在台大的邏輯下,這是助學金,不是工作薪資,所以沒有勞動法令的適用。助學金工作者 為大學貢獻了勞動力,卻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與尊嚴。 「非典型勞動」不只是台灣大學的問題,也是整個高等教育產業的問題。我們雖然是學生 ,但只要從事勞動,就是勞工!只要是勞工,就有權利要求基本的保障和尊嚴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1.238.1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