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蘋論:讓婚姻私有化吧 2012年06月18日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forum/20120618/34307670 台灣有很多的傷害性案件源於兩性及婚姻關係。民間要求國家不要介入男女及婚姻關係的 呼聲也從未斷過,最明顯的是通姦除罪化和離婚自由化。由於種種原因,我們保守的司法 界和政界都反對國家退出人民的婚姻關係。 清官難斷家務事 國家使用司法手段介入兩性(現在還包括同性)婚姻關係是中國傳統;尤其儒家思想裡面 的家庭關係是政治與社會秩序主要支柱之一,因此家庭不只是私領域的個人問題,而是攸 關國家穩定的工具,須由國家予以「規範和懲罰」。 但是自由主義法學潮流卻認為,司法介入公民私領域須非常謹慎,否則動輒侵犯個人的權 益;而國家介入清官難斷的家務事,徒然自縛手腳,浪費司法成本,多管閒事,有傷政府 的權威與尊嚴。西方和中國都已將通姦除罪化,台灣還由國家抓姦抓得不亦樂乎。進步國 家男女私人爭執只剩下《民法》有關財產、子女監護權的裁決,與《刑法》早已脫鉤。 哈佛大學哲學教授桑德爾在《正義》的系列演講與出版書中指出:政府對婚姻有3種可能 的政策:1,傳統的那種:只承認一男一女的婚姻。2,不僅承認男女婚,也承認女女婚和 男男婚。3,任何形式的婚姻都不承認,由民間機構扮演這個角色,像是教堂、寺廟、酒 店、百貨公司、遊樂園、婚紗公司等。第3種只是假設,至少美國還沒有任何一州放棄承 認婚姻這項政府功能。 第3種婚姻政策值得社會思考。它不廢除婚姻,只是廢止婚姻由政府承認之必要,可稱為 婚姻的「去建制化」,讓婚姻「私有化」,把婚姻從政府正式功能中拿掉。 同性婚姻迎刃解 如果這樣,同性結婚的問題即可迎刃而解;甚至3人以上的婚姻亦無不可。政府只需藉《 民法》解決婚姻破裂後的財務、兒女、繼承等爭執。這一選項優於前兩種,法官或公民「 從此不必為了婚姻的目的同性戀道不道德這些問題吵得不可開交。」 當然《正義》也引述了維護傳統婚姻的嚴謹論述。不過,台灣出現的婚姻問題是法律所跟 不上的,已經成為日趨嚴重的社會問題。第3種選項是各界可以討論與參考的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09.144.115 ※ 編輯: juichung 來自: 140.109.144.115 (06/18 08:41)
onase:經由政府承認 代表政府對你的婚姻有保障的責任 因此還沒辦法 06/18 09:20
onase:說斷就斷 司法已經不夠穩定 再加上這樣的革命 只會徒增動盪 06/18 09:21
Ranch99:什麼樣的動盪?是說會讓離婚的人增加嗎?為什麼離婚的人增 06/19 13:27
Ranch99:加是壞事?為什麼應該由政府出面讓人「不能說斷就斷」? 06/19 13:28
juichung:推Ranch99的詰問! 06/19 17:31
DarrenTao: Ranch99的詰問!XD 06/19 17:45
smartken:那我假設一個情境好了 如果政府完全不介入婚姻 那請問如 06/19 20:40
smartken:何處理外國人來台結婚的問題呢? 06/19 20:41
Ranch99:「問題」指的是....? 06/20 06:20
superpai:要先讓結婚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功能 政府才可能真正退出婚姻 06/20 07:52
這兩者不是同一件事嗎?
superpai:例如結婚你也無法取得配偶的遺產 06/20 07:52
superpai:例如外國人跟你結婚你也無法取得我國國籍 06/20 07:52
superpai:例如手術同意書配偶簽名沒有效力 06/20 07:53
※ 編輯: juichung 來自: 140.109.144.115 (06/20 10:51)
smartken:結婚也跟報稅 健保 福利都有關係 06/20 11:23
smartken:自由主義也許一些原則是對的 但實務上總有它的極限吧 06/20 11:23
Ranch99:我完全想不出來,在健保、報稅一類的例子裡,結婚證書上的 06/20 11:47
Ranch99:政府鋼印替換成民間公證人印章,會讓事情辦不成耶... 06/20 11:49
smartken:不是辦不辦得成的問題啊 是後面會出現的問題- - 06/20 11:52
smartken:認證人換人簡單 但這之後的效應很複雜 我以為要考慮的是 06/20 11:57
smartken:會影響到的其他法律問題 報稅是否也要跟著取消對婚姻配偶 06/20 12:04
smartken:的認定 影響部份社會連帶的維持 往另外一種過度個體化的 06/20 12:08
smartken:社會關係發展 國家對婚姻的介入有一部份是要維持社會或 06/20 12:08
smartken:社群連帶的 尤其是在稅 健康或福利政策上 06/20 12:09
smartken:不把這些考慮進去 這篇稅服不了我 06/20 12:09
smartken:Sandel的書我沒看過 文內的描述的話我比較支持第二點 06/20 12:10
Ranch99:啊就沒說要取消婚姻啊.... 06/20 12:30
Ranch99:也沒說國家就不管夫妻離婚的財產分配或是夫妻間的繼承啊 06/20 12:34
Ranch99:又不是國家不介入婚姻,婚姻關係就從民法國籍法或健保法 06/20 12:34
Ranch99:「咻」一下通通消失掉。= = 06/20 12:35
Ranch99:為什麼我讀到的跟樓上幾位社會學家讀到的不一樣啊?是因為 06/20 12:39
Ranch99:我不是社會學家嗎? 06/20 12:39
Jasy:政府不承認婚姻關係 法院如何依婚姻關係進行裁判? 06/20 15:15
Jasy:政府還是必須在法律上給予承認 06/20 15:23
Ranch99:我認為所謂的「廢除政府承認婚姻之必要」的意思是婚姻不需 06/20 15:33
Ranch99:由政府認可,而非政府「不承認婚姻」、對婚姻視而不見 06/20 15:34
Ranch99:所以我才說民法中婚姻扮演的角色不會消失,只是誰可以結婚 06/20 15:35
Ranch99:、怎樣的婚姻才算數,不再需要政府的裁決 06/20 15:35
Ranch99:以上是我對原文的理解。 06/20 15:35
Jasy:不過原文也希望司法界退出 這是我所不認同的 06/20 15:38
Jasy:通姦去刑化和司法界退出也不能畫上等號 06/20 15:39
Ranch99:倒數第二段還是有給司法留空間的啦 不過留多少沒講很清楚 06/20 15:39
Jasy:另外像家暴法這種法律也是和婚姻關係有相關的 06/20 15:41
juichung:推Ranch99「對原文的理解」! 06/20 17:28
JobsApp:以目前社會保守氛圍來說,要承認很難 07/07 17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