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本板板規二-4-(3)
請勿將其他板內容易引爭議、引戰之文章轉錄或帶入本板討論。
處分:初次違反以上各條者水桶三週,經板主處分後再犯水桶一個月,
累犯三次(含以上)者永久水桶。
inhair板友於本板文章
18013 !10/17 inhair R: [心情] 今天的Urock! (文章編號:#1Ecoze1w)
截取他板容易引起爭議之文章畫面帶入至本板討論
依板規二-4規定
予以水桶3週處分
期滿後系統會自動解除水桶
如無解除 請來信告知
以上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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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03.64.247.14
※ 編輯: meitin 來自: 203.64.247.14 (10/17 13: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