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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which (渝)》之銘言: : 想請問各位一個問題,小弟進來目前公司(在台北)有一段時間了, : 主要負責一些新產品研發,而此產品研發的核心技術全公司只有我會, : 並以此技術研發新產品。必須先提的是:這個技術是我在進公司之前就已會的技術。 : (此核心技術有專門的domain knowledge,做的人不多,一旦明說怕會被公司堵到, : 是故請容我隱而不提) : 最近經濟不景氣,我難免擔心萬一這波不景氣波及軟體業,會被公司裁員 : (而且我年資尚淺,算是新人,難保公司被經濟不景氣波及時,不會先拿新人開刀)。 : 我在報到時,有與公司簽訂競業禁止條款, : 其中一條大意是離職後N年內不得使用公司的機密資訊, 這個N是多少通常跟職位高低,工作性質有關. 軟體業這個N,因為技術壽命通常較短,新人的N通常不會太高. : 去其他與目前公司類似的公司(特別是有競爭關係的公司)工作、營業。 : 我擔憂的是萬一我離職(無論自願或被迫、非自願), : 我使用此技術去其他公司工作、或自己創業,也會被告嗎? : 因為公司大可以主張說此技術為公司機密資訊…,這是非常有可能的。 : 可是事實上這個技術是我在進公司之前就會的,而非公司訓練我的 : (唯一的舉證就是這技術全公司只有我會)。 : 因為現在經濟不景氣,難免會擔心波及軟體業時,會影響到自己會不會被裁員, : 因此也要考量自己的後路, : 如果因為競業禁止條款,無法使用這原本我本來就會的技術去其他公司工作或創業, : 等於說我就被綁的死死的,也差不多斷了自己的生路。 : 我有很自私的想過在產品的研發上,給自己留一些退路,保住自己的生存, 另外很主要 1.是這技術的商業價值高低. 2.門檻.(人力市場會的人多寡,或同事要學多久等, 有些東西可能網路文件多,或熱心網友回答湊一湊就快有) 另外,可能半年後,從某國釋出 免費/廉價的程式庫,元件..等. 或也可能外包. 所以不應只考慮同事. 基本上,除非是你的博士論文的成果,或個人有去聲請專利.., 或用到很複雜難懂的數學...等. 不然程式碼給其他高手看,大概花幾周,還是有能力修改的. 3.產業景氣... 4.打聽了解 公司/所在產業 有沒有長期養RD的習慣. 有些公司靠低價搶單,或產業不景氣,當然要省成本, 是可能用幾月接收員工過去的成果, 或專案性質完成後已經沒需要,然後就逼退. 未來有需要在找人. 5.你有沒有在公司學到新技術/文件等, 可能是別公司想要的, 這個才是重點,主要是要考慮這個. : 譬如確保只有我會,而同事不會 : (這技術有些門檻,短期內無法上手,目前全公司只有我會), : 或演算法設計、效能突破時自己留一手。 : 以防有一天被公司無情裁員時,我好能自己以此技術生存。 也許該準備培養第二專長, 好像 賣吃的 比較不受景氣影響:P 在台灣大概要 重研發的大廠,才會花錢在長期培養自己的 RD. : 因此,我想請問有經驗的資深板友們,應該多多少少也會遇到競業禁止條款的問題 : (特別是研發的東西有專門的domain knowledge時), : 那麼大家都是如何解決的呢? 從一些新聞聽起來, 公司大概需能舉證你是帶走公司的技術成果, 或甚麼重要文件,某種資原,去競爭公司..等.這要跟法院主張要賠款的成功率才會高. 另外,你被資遣再找工作,或直接跳槽,也不太一樣. 因為被資遣,而又相關技術專長可能只有相關產業才需要. 除非原公司在待業期間有發 生活補助金之類,不然到法院是站不住腳. (不過如果是黑心公司,大概會用逼退,讓員工自己主動離職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9.80.131.129 ※ 編輯: opman 來自: 219.80.131.129 (02/16 06:01) ※ 編輯: opman 來自: 219.80.141.67 (02/16 12:4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