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remmurds (雷穆爾德‧小一)
看板Soft_Job
標題Re: [心得] 程式設計師應該懂多少?
時間Sun Jul 5 10:43:54 2009
※ 引述《u9423504 (港都夜雨)》之銘言:
: 我個人覺的,寫程式,最重要的是:『羅輯能力要好』
: 為什麼說『羅輯能力要好』呢。
: 因為羅輯好的人,程式寫的快、發現問題、debug的速度會比一般人要來的好。
: 再來,羅輯好的人,學習新的東西也很容易進入狀況。
: 接下來,就是要有『創造能力』。我個人覺的這項滿重要的。
: 現在有很多好用的frmework:像 Spring、MFC 都是些鬼才創造出來
邏輯能力或許最重要
但不代表靠著邏輯能力就可以打遍天下無敵手
簡單兩個例子:
如果你是負責資料庫的部份
除了你自身的專業知識以外
還必須要了解即將要使用這個資料庫的產業的特性
如果你是負責UI的部份
恐怕除了程式以外你還必須要了解使用者心理學
甚至還需要藝術的加持
實在看過很多所謂自許為"軟體工程師"的人
無論邏輯還是演算法都是一流地強
自以為可以大小通吃
可是碰到上述兩個例子就掛點了
總而言之
小弟的拙見是沒有什麼東西是最重要的
就你負責的那個部份而言
每一樣東西都很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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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使僅剩餘那麼一點溫度,也足以讓我欣慰。
http://reassert.blogspot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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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2.41.81
→ andymai:使用者心理學?藝術的加持?我怎麼想到youtube上一個狗食廣 07/05 10:52
→ andymai:告誕生的故事?之前就被某同事炮轟:你顏色概念有問題喔~挑 07/05 10:54
→ andymai:的顏色都很奇怪耶! 結果改完以後給客戶驗收:你們這個顏色 07/05 10:55
→ andymai:我不太喜歡耶~可不可以換成... 我只能說:青菜蘿蔔各有所好 07/05 10:56
你誤會我的意思囉
如果你看過Jenifer Tidwell的Designing Interfaces這本書就知道我在說什麼嚕
※ 編輯: remmurds 來自: 114.32.41.81 (07/05 11:16)
推 reiny:感覺原po想提的東西有人因工程的味道 07/05 12:18
推 imericlai:人因工程是微軟成功的武器阿 07/05 13:01
推 scottnien:programmer還要搞UI design?programmer還真神甚麼都要會 07/05 18:46
推 poqwer:你說的第2樣東西,那和RD無關吧,那是設計規格的人的問題 07/05 19:43
推 fotofolio:請不要搶designer的飯碗XDDD 07/05 23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