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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chocosan (薯條)》之銘言: (恕刪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23.6.115
summerme:新手記得不要簽賠錢條款就好了.. 09/23 10:26
chocosan:了解 謝謝樓上大哥 09/23 11:12
jdward:mysql 是 GPL, 不用付, 給個 link to MySQL 就可以了 09/24 12:13
jdward:保險一點, 弄成分別安裝, 不要弄成同一包會比較安全. 09/24 12:16
IBIZA:mysql不全然是GPL, 在某些條件下, mysql需要取得Commercial 09/24 15:27
IBIZA:License 09/24 15:27
IBIZA:你的case如果絕對必要安裝mysql, 那麼很可能就必須取得商業 09/24 15:31
IBIZA:授權 09/24 15:32
IBIZA:如果你的程式不一定要使用mysql當db, 透過odbc(或類似方式) 09/24 15:56
IBIZA:連其他dbms也能正常執行, 那就不需要Commercial License 09/24 15:56
IBIZA:更正一下, 可以選擇取得Commercial Licese或公開原始碼 09/24 15:57
我覺得這個問題很有趣,想討論一下^^ 我的理解是 gpl 授權的 code,就是可以自由的取用, 只要最後我依 gpl 規定有義務要 open source 就好了; 在這裡,商業利用也是可以的,也應該不用付著作權的授權金。 我好奇的地方是,MySQL 不全然是GPL這點。不知所指為何? (因為我沒那麼熟 MySQL,或許我知道的很不完全) 一個程式中只要有部分的 code 是 GPL 的, 原則上整個程式所有 code 皆須採 GPL 授權。 (除非是分開散佈或是 dynamic link 之類) 照這樣看來,MySQL 中含有 GPLed code,那整個程式就必須要用 GPL 的規則。 不過,MySQL 是有分成 GPL 版與商業授權版的, 我的理解是讓使用者能選擇,要嘛依 GPL 的規則,未來要 open source; 要嘛不想 open source 的人,就用商業授權金的方式來規避 GPL 的義務。 原PO如果不在意給未來拿到這個程式的人 source code,就應該不用付商業授權金; 反之,原PO在意的話,那就要付錢。 這是我的淺見,也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^^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09.22.8
iincho:軟體的license是看作者爽的,同一份code可以用部投授權發布 09/25 11:01
iincho:簡單來說,如果你的code沒用到別人的東西要怎麼授權都可以 09/25 11:02
iincho:所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MySQL裡面沒有用到別人的GPL code... 09/25 11:03
ledia:不是在不在意給 source code, 你還要考慮跟你買的人在不在意 09/25 11:05
ledia:這份 code 要 open 出來 09/25 11:05
legist:ledia: 你說的很對 剛才我一時沒想那麼多~ 買方是重點! 09/25 11:08
legist:iincho: MySQL的情況是dual-license 被授權人(就是原po) 應 09/25 11:10
legist: 該有自由任選其中一種授權方式...這是我的理解^^ 09/25 11:10
richliu:不是買方是重點, 是 release 搭的 Database 是重點 09/25 11:10
iincho:簡單來說是,你程式是GPL的用GPL的MySQL OK,反之不然。 09/25 11:15
iincho:這篇講的是對的啦,我眼殘看錯了:~~ 09/25 11:15
iincho:另外買方要你的source的同時也必須知道這份code是GPL授權的 09/25 11:17
iincho:對不起,錯了,應該是只要GPL compatible的授權都可以 09/25 11:22
iincho:但是如果做二次發布的時候,其實問題還是回到原點 09/25 11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