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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egist (強哥)》之銘言: : 標題: Re: [請益] 我想請問mysql需要權利金嗎? : 時間: Fri Sep 25 10:51:23 2009 : : ※ 引述《chocosan (薯條)》之銘言: : (恕刪) : -- 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: ◆ From: 61.223.6.115 : → summerme:新手記得不要簽賠錢條款就好了.. 09/23 10:26 : → chocosan:了解 謝謝樓上大哥 09/23 11:12 : 推 jdward:mysql 是 GPL, 不用付, 給個 link to MySQL 就可以了 09/24 12:13 : → jdward:保險一點, 弄成分別安裝, 不要弄成同一包會比較安全. 09/24 12:16 : → IBIZA:mysql不全然是GPL, 在某些條件下, mysql需要取得Commercial 09/24 15:27 : → IBIZA:License 09/24 15:27 : → IBIZA:你的case如果絕對必要安裝mysql, 那麼很可能就必須取得商業 09/24 15:31 : → IBIZA:授權 09/24 15:32 : → IBIZA:如果你的程式不一定要使用mysql當db, 透過odbc(或類似方式) 09/24 15:56 : → IBIZA:連其他dbms也能正常執行, 那就不需要Commercial License 09/24 15:56 : → IBIZA:更正一下, 可以選擇取得Commercial Licese或公開原始碼 09/24 15:57 : :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有趣,想討論一下^^ : : 我的理解是 gpl 授權的 code,就是可以自由的取用, : 只要最後我依 gpl 規定有義務要 open source 就好了; : 在這裡,商業利用也是可以的,也應該不用付著作權的授權金。 : : 我好奇的地方是,MySQL 不全然是GPL這點。不知所指為何? : (因為我沒那麼熟 MySQL,或許我知道的很不完全) : : 一個程式中只要有部分的 code 是 GPL 的, : 原則上整個程式所有 code 皆須採 GPL 授權。 : (除非是分開散佈或是 dynamic link 之類) : 照這樣看來,MySQL 中含有 GPLed code,那整個程式就必須要用 GPL 的規則。 : : 不過,MySQL 是有分成 GPL 版與商業授權版的, : 我的理解是讓使用者能選擇,要嘛依 GPL 的規則,未來要 open source; : 要嘛不想 open source 的人,就用商業授權金的方式來規避 GPL 的義務。 : : 原PO如果不在意給未來拿到這個程式的人 source code,就應該不用付商業授權金; : 反之,原PO在意的話,那就要付錢。 : : 這是我的淺見,也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^^ : : : -- :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: ◆ From: 140.109.22.8 : 推 ledia:不是在不在意給 source code, 你還要考慮跟你買的人在不在意 09/25 11:05 : → ledia:這份 code 要 open 出來 09/25 11:05 : → legist:ledia: 你說的很對 剛才我一時沒想那麼多~ 買方是重點! 09/25 11:08 : → legist:iincho: MySQL的情況是dual-license 被授權人(就是原po) 應 09/25 11:10 : → legist: 該有自由任選其中一種授權方式...這是我的理解^^ 09/25 11:10 : → richliu:不是買方是重點, 是 release 搭的 Database 是重點 09/25 11:10 原文砍光光,一定是早上喝咖啡喝太多昏頭的關係。 你的程式如果要用GPL的MySQL發布,那你的程式可以是GPL or GPL compatible。 不然你就要買MySQL的commercial license。 所以買方拿到你的程式可以是GPL,可以是MIT license之類的。 假設,你給買方是MIT license然後他改一改又想拿去發布,其實問題就回到 你拿code給買方一樣的點,這份code要用什麼license發布? 老樣子,如果買方改的code不想用GPL or GPL compatible的方式發布,他就要買 commercial license。 這個問題把MySQL當做一個獨立的個體來看,每次都要重新看一次和客製程式的搭配 應該會比較清楚一點。 -- Beware of bugs in the above code; I have only proved it correct, not tried it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0.53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