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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avate (薩瓦特)》之銘言: : 對於找工作有利嗎 : 能否提升個人價值呢 : 常看到有些人專長 : 寫將近十來種程式(但也說部份專精部分略懂) : 這可以提升個人價值嗎 : 話說我也對寫程式很有興趣 : 想要程序式、物件導向式、函數式、邏輯式都學一種 : 囧 個人看法是你自己可以決定你要會什麼, 但是工作經驗和職場對你的能力的接受度,則不一定是你能決定的. 所謂提升個人價值是一定有的,只是這個價值再經由產業和職場的價值評估之後, 會變成什麼樣子也說不定. 剛對一點程式語言有興趣的人可能會開列一大堆程式清單, 但學多了,看多了,就會覺得其中有些東西可以省略,例如你對JSP很熟了, 同類型的PHP和ASP/VBScript/JavaScript就是不算重要的東西了. 就學吧,學一學,用一用,就會發現有些東西是很不可省略的,其他則不重要. 基本我覺得會以VB.net說要學C#.net這例子來說,不算是有長進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1.68.54
ledia:對 JSP 熟, Javascript 就不重要 ?? 01/14 08:57
Savate:您的意思是程式語言取代性高就別重複學是吧 @@a 01/14 09:35
Savate:那我目前確定要精通C 最好再別碰啥 = = 01/14 09:36
對,更精確說來,是你慢慢去學一些語言之後,會發現有些是同類項目,你只是把同樣的 知識轉用到另一種語言上. 所以如果只會ASP,寫了好幾年,可不可以拿去抵應徵PHP一年 資歷呢? 應該可以吧! 但是有些東西則不能省略. 例如對Erlang同類的函數語言一樣 也不會,連寫一點小程式都沒辦法...那這種「邏輯能力」也太可憐了吧!
TonyQ:我覺得會把 jsp 跟 javascript 混為一談,你還不要勉強說你 01/14 10:10
不好意思,我說的是ASP/JavaScript,唸做ASP with JavaScript,而不是JavaScript而已! 前後文的意思你刻意不去讀對,卻挑文字上引到別的意思的地方,那麼,問題是你造成的啊.
TonyQ:不瞭解的東西比較好。 01/14 10:10
myso:推偷泥Q...真的不要勉強比較好 01/14 10:18
hilorrk:其實往往是在同一個領域打轉 卻要為了應付不同需求or團隊 01/14 10:35
hilorrk:學了該領域的另一種語言Orz... 01/14 10:35
hilorrk:話說 其實我覺得web好難...要會好多東西 01/14 10:36
remmurds:雖然都是在.net上運作的語言 但我一點都不認為VB和C#可以 01/14 11:10
remmurds:視為同一類的東西 所以我完全不認同最後一段話 01/14 11:11
remmurds:還有倒數第三段話...原PO到底在說啥= =? 01/14 11:12
neversay:你確定你知道javascript跟JSP是在做啥的嗎 = =??? 01/14 11:45
andymai:這...要講之前要先瞭解...加油好嗎? 01/14 12:30
※ 編輯: yauhh 來自: 61.231.68.54 (01/14 12:59) ※ 編輯: yauhh 來自: 61.231.68.54 (01/14 13:06)
TonyQ:一樓、十樓、十三樓都有回你一樣的話,你刻意不去指正,卻 01/14 13:04
TonyQ:說我找你麻煩,要說順序先後也不是這樣啊。 XD 01/14 13:05
yauhh:我不用一一指正啊,又不是來辯論的. 既然很多人對JavaScript 01/14 13:06
yauhh:一詞產生問號,我起碼挑其中一位回應,也算回應啊. 01/14 13:07
TonyQ:反正你說了算,像你這種討論態度我想沒什麼好說的。 01/14 13:07
yauhh:當然你這種討論態度也行之有年,我也不需要跟你多談. 01/14 13:08
yauhh:但起碼犯錯了要懂得認錯. 01/14 13:08
TonyQ:我是認為有人表達能力不好,卻要怪別人誤解,說不需要多談, 01/14 13:23
TonyQ:不想辯論卻一直回,我是覺得如果你要用你自己的習慣就請加註 01/14 13:24
TonyQ:覺得造成誤解就解釋一下就好,每次都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,你 01/14 13:24
TonyQ:自己說尊重討論者,卻用這樣的方式回應,那是你的自由。 01/14 13:25
TonyQ:哦對了,你說你不想辯論,所以我想你說了多談之後應該不會 01/14 13:25
TonyQ:執著於回應吧,不過我記得你以前都會修掉別人的推文,這次 01/14 13:26
TonyQ:進步了,不錯不錯。 01/14 13:26
derekhsu:一看就覺得原PO完全不懂寫程式... 01/14 13:40
derekhsu:JSP背後隱含的東西,跟ASP/PHP是一樣喔? 01/14 14:02
Elly:jsp是用java語法寫的,跟原po的asp+javascript差很大 01/14 14:12
ledia:哈~ 我常常看不慣 yauhh 的文章, 其實也是因為錯誤太多 01/14 14:27
ledia:不過如果大家說的他都聽不進去, 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啦 01/14 14:28
ledia:本來就是完全不同的東西可以放在一起比較, 也是一種創舉吧XD 01/14 14:28
jungshinyang:若ASP/VBScript/JavaScript=ASP+VBScript+JavaScript 01/14 21:56
jungshinyang:那文中的JSP至少應改為JSP/JavaScript. 01/14 21:56
jungshinyang:Server Side程式與Client Side程式不該混為一談 01/14 21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