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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miau (米奧)》之銘言: : 一開始一切都還蠻正常的 直到有一天公司叫我切三個版 : 因為在修改舊網站時我有發現公司古早的網頁都是用table排版 : 為求謹慎 我有先問是不是可以照我平常一樣用css寫 : 他們也告訴我沒問題 就先照我習慣的寫 : 等我測完w3c和各大瀏覽器交出去之後心想一切ok : 沒想到隔了一個週末的星期一早上 主管跟我說 : 「你寫的那個太難了公司沒有人會改,而且我們有很多寫好的模組, : 所以你要全部用table重切,以後也都是這樣。」 : 我很震驚 沒想到現在還有要求用table排版的公司 : 而且下午就開了一個會講切版要注意的事項 : 除了必須使用table排版之外 還有「不能加DOCTYPE」 : 因為「之前寫好的模組會跑掉」 : 那到底是什麼鬼模組啊!!! : 我說 不加DOCTYPE的話 沒辦法保證網頁在各個瀏覽器都能正確解析啊! : 結果答案是「我們現在都以IE7為主」 雖然你在乎的事情也有道理與原因,但是,基本上我覺得你太自負了. 你沒有先確認公司需要的範圍與限制,也不思考要以多大的程度配合公司, 只是用自己覺得高興的方式做事情. 最後一定會碰到與公司作業有大衝突. 這就好像公司是一支鎮暴隊伍,本來規定大家舉好盾牌,每秒一公尺的方式向前漸進. 但是突然殺出一個二百五,盾牌不拿好,每秒衝三公尺出去,既無法獨立發揮壓制作用, 也沒辦法抵擋群眾的暴動. 你以為你在做什麼? 個人英雄嗎? 問題是,你是什麼角色,你是方案提供者? 方案決定者? 或者只是個幫傭的? 依我看,你應該是個直接勞力的角色,所以,你該遵守的職場倫理是配合公司開發原則 把事情做對. 「無法跨瀏覽器表現出一致的做法」這件事情你不必負責,而是公司負責. 你要負責嗎? 那你最好是扛得下所有的責任. 如果你老實認份,所有的對錯是公司負責,由公司承擔外界觀感. 但是,現在你想要憑你自己的想法做,有沒有先想過你打算幫公司承擔哪些責任? 敢做,就要敢當喔. 這也是一種職業道德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0.110.170
superpai:每個職業有職業道德 如果是醫院叫醫生開假藥 03/28 13:12
superpai:你還會在這邊說醫生提供勞力配合醫院就好 不要管這麼多嗎 03/28 13:13
yauhh:寫網頁是用怎樣寫算犯罪嗎? 03/28 13:21
yauhh:我的意思是,當公司提供的方案不夠好時,你可以找時間討論. 03/28 13:22
amos6064:想法太食古不化~~~創新創意在哪?求變不一定不好 03/28 13:22
yauhh:但並不是你自己搞一個不配合公司方案的做法,這是evil. 03/28 13:23
amos6064:推S 03/28 13:23
yauhh:食古不化? 但你要變是要先告知啊,而不是自己做二百五 03/28 13:24
yauhh:請搞清楚,沒做不代表不知道,就公司來說,公司就是公司. 03/28 13:24
yauhh:並不是說你隨便一個小咖做點創新,你就變公司了. 03/28 13:25
yauhh:要不然你有另一個選擇啊,走人自己開公司,規則自己定就好. 03/28 13:26
yauhh:創新,做夢可以,但嘗試實現的時候,本來就要面對社會. 03/28 13:27
yauhh:我意思並非不要創新,而是如果你要創新,同時你就承擔責任. 03/28 13:29
yauhh:重點就轉移到這個責任你擔不擔得起的問題了. 03/28 13:29
yauhh:如果你擔得起,ok呀! 誰規定年輕人註定無法擔責任? 03/28 13:30
yauhh:但是如果你擔不起,就不要浪費心思讓自己變二百五 03/28 13:31
juriolegend:讓我想到最近被要求用印條碼出來的功能,我找了QRcode 03/28 13:31
juriolegend:結果被說那東西外面應該很少人認識會不知道是做啥的 03/28 13:31
juriolegend:不能用XD 03/28 13:31
saja:沒錯... 03/28 13:49
luciferii:公司總是希望大家公司好著想,但真正為公司好著想時, 03/28 13:56
luciferii:公司卻叫你閉嘴乖乖照作別想那麼多 XD 03/28 13:56
luciferii:環境和需求一直在變,原po公司那種萬年僵化的作法恐怕也 03/28 13:57
luciferii:撐不了多久 03/28 13:57
superpai:原PO想做的不是「創新」的做法而是「正確」的做法 03/28 14:54
superpai:雖然沒有法律規定網頁怎麼寫 不過我也說過這是職業道德 03/28 14:54
superpai:確實是可以拿醫師開假藥來比喻的 03/28 14:55
superpai:現在不是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對不對的問題 03/28 14:57
superpai:另外一個很接近的比喻則是新警察被老鳥要求對轄區內 03/28 14:57
superpai:一些「行業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03/28 14:57
superpai:當然「對的事」和「現實」也確實有兩難啦 03/28 15:01
superpai:不過我要強調原po想做的一點也沒有創新的成份 03/28 15:01
superpai:要討論的話主題應該是道德與現實之間的衝突才對 03/28 15:02
yauhh:其實看開一點,跨瀏覽器的一致只算是一種信仰. 你可以堅持想 03/28 15:23
yauhh:訂正一些公司的失誤,但現實是,你在公司只是小咖. 小咖整天不 03/28 15:24
yauhh:把自己的份內事做好,卻想要做大咖做的事情,就是沒顧本. 03/28 15:24
yauhh:像原po,公司還勞師動眾開會說服你要接受這種作業方式,然而, 03/28 15:27
miau:對不起 就是因為我現在只能照公司說的做所以才覺得難過的呀 03/28 15:27
miau:確實我只是個小咖 抱怨一下而已 orz 03/28 15:27
yauhh:你不接受卻只是因為你個人的技術信仰. 這就變成很難溝通. 03/28 15:27
yauhh:那你不接受共同的作業方式,怎麼辦?也許他請你走,或你自己走. 03/28 15:28
superpai:信仰嗎?你要慶幸很多人對自己該做的事情有所信仰 03/28 15:29
superpai:缺少職業道德...你稱之為信仰的世界你自己想看看會有多糟 03/28 15:30
superpai:先是說是「創新」,再來是「信仰」,明明只是很簡單 03/28 15:32
superpai:對的事情而已,你好像很不認同 03/28 15:32
atst2:我大致上能夠瞭解yauhh的論點,基本上一間公司的技術要改變, 03/28 16:26
atst2:並不是只有一個人一個團隊的事情. 對原PO來說,可能考慮到的 03/28 16:26
atst2:是新技術的各項優勢,能夠增進自己開發與維護的效能,但對 03/28 16:27
atst2:公司而言,採用新的技術,可能只有原PO的效率變好了,但其他 03/28 16:28
atst2:人花在轉換與適應上的成本,加加減減後不一定符合目前的需求 03/28 16:29
atst2:從原Po目前公司的例子來看,也許原PO應該先問一下,目前公司 03/28 16:30
atst2:使用Table是否已有什麼方便的工具?使用目前的做法與更改新的 03/28 16:31
atst2:作法的優劣如何? 要讓其他人瞭解新作法的成本時間在那? 03/28 16:32
atst2:網頁技術個人並不精熟,但一般應用軟體與函式庫開發上, 03/28 16:33
atst2:使用新技術,必得考慮到回溯相容的問題,以及如何讓他人方 03/28 16:34
atst2:便使用. 建議原PO也朝這方向去思考一下,如果想在現行公司推 03/28 16:35
atst2:動新的技術與理念,必得思考如何協助他人順利過渡。 03/28 16:36
superpai:css不是新技術 03/28 16:36
superpai:c++我不熟 不過要比喻的話應該是原po到一家 03/28 16:37
superpai:不會用物件的公司叫他不准寫物件 03/28 16:37
atst2:css對版上各位來說不是新技術,但看來對原PO的公司是。 03/28 16:38
atst2:要在不會用物件的公司寫物件,那是不是應該先辦個教學之類 03/28 16:40
atst2:的,讓公司其它相關人員瞭解物件導向是怎麼一回事? 03/28 16:40
atst2:不然寫的東西要怎麼讓別人去維護? 03/28 16:40
superpai:原po沒說不交吧 03/28 16:42
atst2:想要改變環境,勢必要有所付出。有所堅持,就要花時間精力 03/28 16:42
atst2:去證明自己所堅持的。 03/28 16:43
superpai:我看軟體人非常常常抱怨同事或是公司軟體寫作習慣不佳 03/28 16:44
superpai:這只是差不多的抱怨而已 03/28 16:44
atst2:抱怨是當然要的,這樣自己做不好時才有藉口啊> < 03/28 16:45
wa120:我覺得CSS這東西 也沒嚴重到對一個主管來說有很大的改變... 03/28 16:49
wa120:即使有 也應該很容易克服才對... 03/28 16:49
superpai:老實講 用物件比喻太客氣了 應該是該公司不會寫函式 03/28 16:50
superpai:全公司用copy paste 寫程式 03/28 16:50
superpai:我不信這樣你不抓狂 03/28 16:50
bobju:yauhh說得對.這是公司的立場,員工要嘛配合,要嘛走人,就醬子. 03/28 16:56
bobju:不然就自己開公司訂規則,讓人家來配合你. 03/28 16:57
wa120:如果有簽約的話就只能照規定來 說是IE 7 就只能是IE 7... 03/28 16:57
andymai:反正不變的事實是:有本事就說服主管接受~沒本事就換你接受 03/28 17:11
andymai:~不然就走人~這世界就這樣... 03/28 17:12
sazabijiang:大部分的網路ATM只支援IE瀏覽器, 也沒什麼損失 03/28 20:42
sazabijiang:非IE的使用者, 一定都知道怎麼使用IE 03/28 20:42
sazabijiang:但是IE的使用者, 未必有使用非IE瀏覽器的需求 03/28 20:43
nobody1:推一下這篇 個人主義的角度不是時時與公司相同 03/29 00:48
costbook:想當初我也是拿著opensource的大旗進實驗室 03/29 04:45
costbook:結果現在用word寫opensource報告書 03/29 04:46
extravagate:哈哈,推樓上 03/29 16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