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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板Soft_Job
標題Re: [心得] 主管有可能因為玩弄權謀獲得尊敬嗎?
時間Fri Jul 2 08:51:51 2010
※ 引述《scottgune (小弟)》之銘言:
: 使用單位出了一些小錯
: 系統負責人我知道稍作操作方式的改變可彌補問題
: 我卻被抓過去罵一頓,
: 指責應該嚴厲指正操作單位的錯誤,
: 並請對方寫文或簽核讓對方主管知道使用者的錯誤
: 並且動用DBA更改DB內容
: 不同的處理方式,最後效果是一樣的
: 我選擇了最簡單的方式,
: 主管希望我選擇遶了一大圈的方式處罰完大家後
: 自已卻受到了尊敬
: 雖然可以想像主管可能是為了免責、安全等作法
: 實在很難適應這樣的選擇啊~~
: 願聞前輩賜教
改變操作方式?
如果使用者是照著先前教育訓練?的操作
改變操作方式就表示要背離標準作業程序
也就是說你負責的系統不是照著規格寫出來的
所以才要使用者改變操作方式來彌補
不是照著規格寫出來的功能,怎說都可算BUG啊
而且
當初誰做需求分析?誰做系統設計?誰驗收的?
那塊sub procedure 還可以用嗎??
一牽拖下去大概一卡車的開發人員都會倒楣了吧
你的主管很保護你啊(雖然他主要是要自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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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59.120.11.140
→ scottgune:這次po獲益良多,謝謝各位的指教了 07/02 19:54
→ KanoLoa:手冊上明明說好那個佔80%版面的自暴鈕不能按,你們就不聽 07/04 06:41
→ tefa:那誰開spec說要做那個按鈕的? 07/04 09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