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Soft_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朋友位於桃園市經國路上一家「長X科技」上班 這家公司似乎是做設備零故障的,但在他瞭解了所謂的真像後 決定辭去現職,他在這家公司的職責是「撰寫程式」 現在他請辭,而公司也找了個新人來接替他的位置 交接過程一切順利,但卻在他將離開公司的前一天 交接的新人卻閃電請辭, 現在這家公司要求他在負責訓練接下來它們請的新人 但問題是新人它們不可能那麼快找到 也就是它們無法在我朋友預告離職日前提出適當人員進行交接 但我朋友己經將相關的所有檔案全部交給它們了 現在問題來了,這家「長X公司」對我朋友說 如果我朋友不幫他訓練新人,就算未完成交接,要對我朋友提出法律訴訟 我朋友完全按勞基法程序提前預告離職日...等事項進行交接 而它們還希望我朋友教它們如何維護程式,這算交接範圍嗎? 我的意思是它請我朋友幫它們蓋房子,現在房子蓋好了,設計圖也給它們了 難道我朋友還要教它們如何蓋房嗎? 請問各位大大,它們的行為合法嗎? 我朋友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? 先感謝各位大大^^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24.11.150.112
multiThread:請公司去提起法律訴訟好了,然後再看心情怎麼處理 07/18 18:12
multiThread:除非你一開始有簽下什麼亂七八糟的合約,不然法律訴 07/18 18:12
multiThread:訟能有什麼好怕的...,叫公司快點提吧,只會嚇人 07/18 18:12
Neo1978:交接給主管,老闆阿... 幹嘛等新人... 07/18 18:14
Neo1978:限公司三天內找主管出來讓你交接 不然法院見.. 07/18 18:16
Neo1978:你也可以這樣恐嚇他... 07/18 18:16
clanguage:反正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 證明他在期限內提出 那就免怕 07/18 18:21
mathrew:如果不能好聚好散, 就跟公司玩吧 07/18 21:13
joy830:撲撲 我離職的時候 主管也在說什麼勞基法一個月什麼鬼的 07/18 21:29
joy830:我早就知道我只要兩個禮拜 不過我還是一個月才走 07/18 21:29
leicheong:凡事留一線, 他日好相見. 07/18 21:47
leicheong:如果不是已經找到工作而且快到上班日的話, 稍作延長也 07/18 21:48
leicheong:沒關係... 不過這次要說清楚再發生這種事就沒人情可說了 07/18 21:49
wowowo60:延長要延多久 一週一月還是一年 07/18 22:14
wowowo60:有些公司主管就是欺善怕惡一次之後保證有第二次 07/18 22:15
wowowo60:自己的權益別睡著了 07/18 22:16
wowowo60:而且往往惡例一開 只是苦到後面所有進去的員工 07/18 22:17
luciferii:完全別理它們。公司是要告他什麼罪? 正常離職? 07/18 22:47
luciferii:好好談還可以給人情,用恐嚇的就別給它面子了。 07/18 22:48
andymai:真的太機車~就找個律師談一談吧~先搞清楚自己手上有什麼牌 07/18 23:00
amibroker:此風不可長,這個是有解法的... 07/18 23:05
amibroker:你可以寫作交接文件,這個交接文件就可以當作日後開庭 07/18 23:05
amibroker:的直接證據,保證你原公司打不贏官司... 07/18 23:06
amibroker:當然前題是你的交接文件要好好寫... 07/18 23:07
cyr1216:閉眼睛想就知不合法 如果長X公司找到的新人也一直學不起來 07/18 23:07
cyr1216:那你朋友是不是就得在那間公司做到退休了..這什麼公司 07/18 23:08
cyr1216:同意1F 若沒簽什麼就大膽走吧 不過我是怕他以交接不完全為 07/18 23:09
cyr1216:由 拒絕支付最後一個月的薪水.. 到時就很麻煩 07/18 23:09
bobhsiao:想太多啦~~告你還要花錢花時間... 07/18 23:27
kiki1503:公司拒絕離職已經違法啦~他提訴訟還反虧咧... 07/21 20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