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kshboy (給我飆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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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[情報] 派遣專章入法 是福是禍?
時間Wed Jul 21 07:49:18 2010
派遣專章入法 是福是禍?
「派遣專章入法 是福是禍?」(黃悅嬌報導)
口號:『不當派遣女王,要正式僱用!』
台北市產業總工會、新竹縣、高雄縣產業總工會及團結工聯等勞工團體代表日前
在勞委會前廣場發出怒吼。
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袁孔琪批評,派遣勞工其實是次等勞工,勞工團體喊了好
多年「禁止派遣、我要正職」,但勞委會卻研擬「派遣專章」,要讓派遣工作合
法化,讓更廣大勞工受苦。『大家在電視上看到(派遣)女王風風光光,大家沒
看到派遣是什麼?派遣是當次等勞工。』
曾經在國美館擔任外語導覽員的蔡小姐表示,雖然她負責導覽,經過國美館面談
,但雇用她的是負責展場安全的保全公司,她的正式職稱其實是保全員,她一直
到工作好一陣子才知道自己是被保全公司派遣到展場工作的導覽員。『不要說產
假,我們連婚、喪假都不可能有。公司說我們薪水是兩萬五,我們自己暗中調查
才發現國美館那邊透露息是每個人頭是三萬三,八千塊是派遣公司抽走的利潤。』
勞委會積極研擬修正勞基法,增訂「派遣專章」,目前勞委會法規會已通過相關
草案,即將提送勞委會委員會議討論定案後送行政院審議。
派遣專章明訂,醫事、保全、航空、航海、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員、採礦人員等
六大類禁用派遣,派遣比例不得超過受僱員工3%,但經工會同意者,可達20%,勞
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指出,草案中的派遣比例已比最初版本限縮許多。『
原來我們是10%到30%現在經討論後訂在3%以下僱用派遣勞工,若要僱用到3%-5%,
要經勞資會議同意,若5%到20%要經工會同意。』
全產總秘書長謝創智質疑,勞委會只以負面表列限制六大產業使用派遣,恐讓台灣
步入日本後塵,讓大量勞工淪為派遣。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抨擊,禁止派遣
工作是大是大非的問題,跟比例多少無關,「不該用派遣人力的工作就不能用」。
勞委會的修法是替企業與政府機構「開後門」。『雇主的心態會是雖然你有管控,
但我坐三望四,坐四望五,慢慢偷跑,勞工在失業率高工作難找,不敢去檢舉,勞
委會也抓不到,派遣問題將更加普遍被濫用。』
勞委會官員表示,業界因應國際競爭與產業轉型,人力資源運用改採彈性運用策略
,因此,勞動派遣的工作型態已行之有年,人力供應業也早在民國87年4月1日起納
入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,但因近年來派遣被濫用的情事,時有所聞,政府不能漠視
勞動派遣存在的事實與保障不足的現況,因此,才會進行派遣勞工保護法制的研擬
工作。此次修法重點,特別加重「要派公司」的責任。『本次修法重點,加重要派
單位也就是使用派遣勞工單位的責任,共同僱主責任,也就是視同僱主責任,如就
業歧視、性騷擾,安全衛生事項,另外,派遣公司有積欠工資時,派遣勞工可向要
派單位請求給付工資。』
劉傳名也說明,日本的社會背景與立法方向與我國有所不同,日本主要因為登錄型
派遣的濫用,而產生了不良影響,近來日本政府也提出修正案,採取禁止登錄型派
遣的立法方向。本次勞基法修正草案中,也是明文禁止登錄型派遣公司,並配套立
法。『我們採取負面表列方式處理時,當然要搭配總量規定來防止派遣被濫用。』
勞委會在審定送出勞基法修正草案前,分別邀請政府、勞方、資方三方座談,但勞
工團體不領情,團結工聯會長陳德亮砲轟,派遣公司「就像收妓女血汗錢、皮肉錢
的老鴇」,完全不需要付出勞力就能收錢,而政府竟還修法讓其合法化,這種「合
法剝削勞工」立法一旦通過將「禍延子孫」。『勞委會王如玄主委、馬英九總統,
你們如果通過這個法禍延子孫!』
勞工團體拒絕為「派遣入法」背書,揚言激烈抗爭到底。
「派遣女王」的美麗與哀愁,有誰能解?
心得:
派遣給你二萬五但其實大老闆給的是三萬三
中間有八千元的利潤
投報率有24.24%
比房仲還黑心哩
房仲最多也才抽6%
真好賺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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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219.86.170.117
推 shadowken:幾百萬6%比較多耶.... 07/21 08:58
推 luciferii:政府應該先帶頭不要用駐點名義偷渡派遣人員..:P 07/21 09:13
推 IgotYOU:投資報酬率不是這樣算的 不要隨便算一個驚悚的數字就po 07/21 10:28
推 Tco03:如果你做過工地的派遣,你就會知道派遣真的賺超大,吸血蟲 07/21 15:25
推 jeromeshih:其實現在高中,大學都有不少派遣教師,教育部也無視 07/21 18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