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kai1983:退伍啦? 03/28 22:56
→ hegemon:沒有當兵..一畢業就上班了 03/28 23:02
推 ckai1983:免役嗎? 03/28 23:03
→ Axcic:有夠麻煩的 .. 03/28 23:11
→ hegemon:免役 03/28 23:19
→ kvjo:架構問題 程式撰寫方式也問題 問題太多 只好用蠢方式 03/28 23:21
→ kvjo:但結果仍然是愚蠢的...付出的成本也是愚蠢的 03/28 23:21
推 vvppqqvv:拿人家的薪水..做吧 03/28 23:25
推 ripeSelf:這個軟體還會改版嗎? 會的話就哭著做了不會的話改是白痴 03/29 00:24
→ ripeSelf: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大概就是這樣,只是砸得值不值得..... 03/29 00:24
→ hegemon:這個系統以後會轉往Netweaver..所以會大改 03/29 00:26
→ ripeSelf:話說公司閒到沒有可以賺錢的事做了嗎? ........ 03/29 00:26
→ hegemon:前人搬石頭砸後人的腳...或是上面的搬石頭砸下面的腳 03/29 00:27
推 SHANGOYANYI:以前被要求過 當時還有註解結尾一定要加. 超嚴格XD 03/29 00:58
→ TonyQ:我覺得人家給你薪水就做啊,在很多公司你想作這種整理程式碼 03/29 01:38
→ TonyQ:的練習人家還嫌你浪費時間。這種事情值得不值得交給主管去考 03/29 01:38
→ TonyQ:量吧。至少以身為一個開發者而言,這件事對提昇技能有很大幫 03/29 01:39
→ TonyQ:助。 03/29 01:39
→ TonyQ:當然,修改完後不可能是 bug-free 的,一定會跟著噴一堆錯誤 03/29 01:41
→ TonyQ:只要先確定公司有這個心臟去改他,剩下的說真的我覺得這算是 03/29 01:41
→ TonyQ:件好事,對磨練個人技能來講。以我的觀點來看,問題出在架構 03/29 01:42
→ TonyQ:,而不是SQL一定要這麼多參數。 03/29 01:43
→ TonyQ:param object 也只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其中一招,而非唯一一招 03/29 01:44
→ TonyQ:*而不是組SQL 一定要傳很多參數才直覺 03/29 01:44
→ andymai:問題出在架構+1 之所以限制行數~是要提醒pg在撰寫時是否有 03/29 07:01
→ andymai:考慮到設計的問題~如果沒有~自然很容易超過~而物件導向設 03/29 07:02
→ andymai:計的寫法雖然看起來繁雜~但會比較好維護~如果說有遇到兩個 03/29 07:04
→ andymai:不同的物件要塞進同一個table~一個欄位卻有不同的意義~其 03/29 07:06
→ andymai:它欄位又大同小異時~直接傳參數可能會讓接手的人更混亂 03/29 07:07
→ andymai:CheckStyle也不是Java的專利~應該是所有寫程式的人都該考 03/29 07:08
→ andymai:慮到的東西~是直接一磚一瓦蓋~還是打好地基再漸漸上去... 03/29 07:09
→ andymai:就好像程式好好的~它幹嘛分MVC~為得不就是讓各個部份單純 03/29 07:31
→ andymai:化~更有彈性~也更具維護性~要不然大家都一道指令下到資料 03/29 07:33
→ andymai:庫去~就可以拍拍屁股回家了(然後越改越多越晚回家Orz) 03/29 07:34
推 erik777:程式設計時盡可能符合這些精神 出來的Code應該好維護很多 03/29 10:48
推 ggx1030:麻煩是一時,方便維護是一輩子 03/29 13:43
推 kit51:不要按enter....全部擠在同一行跟他拼 03/29 22:17
推 a1e:一個method不能用超過七個變數,豈不是叫人建一堆function... 03/30 00:26
推 EmptySmile:樓上讓我想到default value...也豈不是要人建一堆func. 03/30 01:11
推 mercurym:一個METHOD超過150行 後人不好接手維護 04/05 15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