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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保法的過時與不完整 - App七天內可退錢,那電子書,音樂,電影也都可以看完再退囉 全文網址: http://ysl-paradise.blogspot.com/2011/06/app.html 首段摘錄 最近熱門的手機應用相關新聞就是 「台北市政府要求 Apple、Google 提供七天 App 免費下載鑑賞期!」。 如果手機應用可以在 7 天內退錢,那在網路上買的電子書, 是不是可以在 7 天內看完,然後退錢? 線上購買的電影,也可以看完後再退錢嗎?透過手機付費下載的音樂, 我只要在 7 天內自行燒成光碟,然後再退錢,不是也可以? 手機上的圖鈴下載,也都可以在 7 天內無條件退錢嗎? 這聽起來極度的不合理,不是嗎? (全文請至部落格網址觀看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231.53.91
Obb:Costco實體書、books.com.tw的書確實是可以退的。 06/27 22:51
Obb:不認為法律過時。而是外商本來就要符合國家的國情修正 06/27 22:52
Obb:有些APPS 15鐘內沒辦法驗證是否有用。 這時候需要保護機制 06/27 22:52
azukikao:就這blog自以為懂阿 他講的這些的確可以退阿 XDD 06/27 23:00
coronach:但是這些也真的是不該退的東西啊 XD 06/27 23:05
coronach:基本上遇到這個問題 最反對的當然是開發者... 06/27 23:06
coronach:Sam Lu算是台灣數一數二的Android app獨立開發商了 06/27 23:06
iincho:軟體如果有綁DRM我是覺得應該要給退.... 06/27 23:26
iincho:畢竟綁了DRM你就不能copy或是使用... 06/27 23:26
iincho:Android最大的問題是軟體保護機制基本上是沒有... 06/27 23:27
Hadoop:反正Google在意的只是它的廣告有人看就好... 06/27 23:33
roggerbass:costco連零食吃到剩下包裝都給退了 06/27 23:59
luciferii:撇掉AppStore那個連退九次被賈博斯寫信警告的人不算XD 06/28 02:05
luciferii:其實我覺得擔心被惡搞是多餘的,經常惡意退貨的客戶可以 06/28 02:06
luciferii:依記錄提高退貨或購買門檻。我覺得惟一真正害到的是品 06/28 02:06
luciferii:質差的app開發商...而很不幸的這種人很多 06/28 02:07
luciferii:至於真要盜版,還需要靠這種這麼明顯會被發現的方式嗎? 06/28 0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