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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寫成多個function,但若重覆的程式不多, 改成function總長度也不會變短多少,但是是最簡單的方式 2.給個變數當判斷值,每個條件都判斷完後,再依照這個判斷值的結果做動作, 好處是程式碼容易閱讀 3.寫成table去做比對,不要在程式中做處理,是比較嚴謹也比較可以分工的做法 還有其他的寫法啦,但就比較花式了,先寫會基本的做法就好 ※ 引述《viable (viable)》之銘言: : 這版上諸多經驗豐富的高手, : 讓小妹向各位請教一個問題。 : 小妹最近翻出一個程式, : 其中有一”坨”由好幾個迴圈和if堆疊而成 : {{{{ : {} : {} : {} : { : {} : {} : } : }}}} : 夾雜一堆變數和三、四維陣列,弄得小妹頭昏眼花 : 小妹想了解如何改寫會更簡潔明嘹 -- 寫程式是一種信仰, 寫得出來是一種藝術, 寫不出來是一種哲學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184.9.109
carlisle:請問第三點的table的意思是什麼呢?switch判斷case嗎? 07/14 00:23
littlethe:不是,是把條件另外寫成一張表,然後用while讀完 07/14 01:30
littlethe:可以用xml來做成表,然後再讀進成為陣列 07/14 01:32
newjoy:若都寫成xml了就不用讀進陣列了..用DOM tree就好了 07/14 08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