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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thinkniht (不下棋=.=)》之銘言: [前面恕刪] : To xxtuoo: : 我覺得程式難懂 不算品質好=.=+ 不好意思,看到這句忍不住想討教一下。 之前,我有些同事也說過類似的話,叫人不要寫看不懂的程式。 一個大型的state machine用switch做, 應該算好懂易讀,但是一個function就要好幾千行 (抱歉,我忘了是三千還是八千了), 後來輪到我動手寫一個小的state machine, 是用陣列來儲存整個state machine, 我同事後來跟我說"不要寫人家看不懂的程式".. (最後這同事總算瞭解程式的原理,也同意這個作法效能較佳) 我一直很想問... 程式要讓人懂,是要給哪一種人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0.179.95
xxtuoo:同組的都傻B --> 架構免, 效率免 一律copy&paste展開 09/17 20:57
xxtuoo:畢竟 老子的時間是用來過日子 不是當孔子~ 09/17 20:57
ykjiang:除非該段程式效率真得很重要,不然改寫誠這樣未必值得 09/17 21:15
apiod:回他:看不懂是你的問題 不是我的問題 09/17 21:30
Lordaeron:只要你錢的人懂即可, 其它人是不必要的 09/17 22:03
leav:我猜應該是你把procedure抽取成陣列的程度太過完整了 09/17 22:42
leav:除非你註解夠完整,否則不但別人難理解,可能自己日後都霧煞煞 09/17 22:46
alongalone:你的arrary該不會是..function pointer吧..= =||| 09/18 1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