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ggg12345:專利要有人肯用,其次肯買.想用不買,則要能告得動,拿到錢! 10/04 22:17
→ ggg12345:Android是軟體應是著作權,掐著不給用才拿到錢,但會被代換 10/04 22:21
→ ggg12345:有品牌量產賣集中一家,到美就容易告,扣貨.散成山寨就難抓 10/04 22:27
推 atpx:品牌絕對不是砸錢就出得來, 不然台灣上的了台面的品牌廠不會 10/05 23:53
→ atpx:這麼少 10/05 23:53
推 bobju:若要用錢堆品牌, 那不只是有錢而已,還得非常有錢才行. 10/06 01:34
→ bobju:大廠就是有辦法叫大家買他的單,就是令人搞不懂他馬的厲害. 10/06 01:39
→ bobju:總之,你們路要怎麼走他事先都幫你算得好好的,等你來坐. 10/06 01:40
→ Lordaeron:不然品牌是怎麼出來的? 沒錢能有品牌才有鬼呢, 台灣 10/06 13:49
→ Lordaeron:人上不了台面, 是因為只作代工, 只賺小錢, 老闆是很有 10/06 13:50
→ Lordaeron:錢, 但公司沒什麼錢去打廣告, 去搞行銷. 所以沒品牌 10/06 13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