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tyc5116 (累人啊....)》之銘言:
: ※ 引述《iincho (世界的盡頭)》之銘言:
: : → tyc5116:這樣有心的話應該比較容易發展不是嗎? 11/07 11:10
: : → rawpacket:我突然想到我爸昨天講的 "寫軟體不是很容易, 買台電腦 11/07 13:08
: : → rawpacket:就可以寫啦, 要是像賈伯斯一樣就發了" 11/07 13:08
: : → francej:請人跟買專利也是很花錢的. 11/07 13:36
: : → francej:寫軟體是很容易. 高中生可能都會寫. 但要寫出能避開人家 11/07 13:51
: : → francej:專利(不然你別想賣錢) 且功能或性能比人家優 就非常難 11/07 13:52
: 抱歉,想請問的就是francej大說的這部份
: 我比較好奇的是,功能性能要比人家優很難,這容易理解
: 但是避開人家專利嘛,就不是很懂了
: 同樣的觀念,可能就有很多種寫法了(for,while..等等)
: 以及類別的架構稍微變換一下,雖然是一樣觀念一樣的東西,程式碼看起來就完全不同了
: 所謂要避開人家專利,感覺這地方的界定應該是沒有很明顯不是嗎
: 還是有誰可以大概說一下避開專利是如何的避開法呢??
1. 主動的避法就是要做超前的研發,拼命發(養)專利. 或是像startup有一個新的idea
(所以至少這部分有你的創新處)然後開始往前衝...
基於此點,如果只會 me, too. 應該就是穩死的...除非你只想在台灣國內市場當土霸王
國外大公司雖然也很喜歡me, too. 比如說看fb很夯. Google也開始搞社群. 不過人家
後面有一堆RD可以想出一些變化...雖然說可能是變得更不好用:p
2. 被動的可以用授權. 不過這個部分就是要繳保護費.
3. 不然就是養律師 stand-by 準備打官司.
1的話是要花錢請技術強者. 2的話是要準備好年費. 3的話要養(美國專利)律師
搞軟體雖然不用廠房..但可也是一點都不便宜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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