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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在公司上過軟體外包管理的課程 有提到類似的事,提到的例子好像是花旗 我個人的心得是 一、系統架構要很強(SA),設計出來的東西不能到實作才發問題 二、規格要很明確,明確到每個函式都要定出來 三、公司要有明確的程式設計風格,如 基本上, coding 是沒什麼大不了的 因為規格都詳細到函式,而且程式設計風格有明確規範 不同的人寫出來的差不大 但以台灣的現況: 一、台灣的公司不怎麼注重系統架構 真正的系統架構強者大概也不會受到重視,公司也不會想到要去培育 二、台灣的公司規格一改再改是理所當然,規格詳細到函式根本是自討苦吃 而且,台灣的公司規格稱不上是規格 頂多是需求的定義(譬如要做什麼,要有什麼功能),然後就開始實做 之後的系統設計、實做,都是 RD 的責任 ※ 引述《oomusou (oomusou)》之銘言: : 最近聽朋友說他們公司在台灣與美國都有研發單位 : 同一個project,台灣與美國的RD同時在做 : 同一份code台灣RD在上班時間寫,等到下班的時候 : 剛好是美國上班時間,美國的RD繼續寫 : 也就是同一份code有兩個人同時在寫,也就是24hr都有人在寫 : 台灣還有其他公司用這種方式研發嗎? : 這種方式看起來理論上是一天當兩天用, : 應該可以縮短一半的開發時間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12.30.46
howshou:說得好,簡單就講到重點。 11/12 12:08
wlul:大推最後一段 11/13 15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