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oaz:的確是投入更多人力和時間,不過要考慮投入的是比較便宜的人力 11/12 15:44
※ 引述《oomusou (oomusou)》之銘言:
: 最近聽朋友說他們公司在台灣與美國都有研發單位
: 同一個project,台灣與美國的RD同時在做
: 同一份code台灣RD在上班時間寫,等到下班的時候
: 剛好是美國上班時間,美國的RD繼續寫
: 也就是同一份code有兩個人同時在寫,也就是24hr都有人在寫
: 台灣還有其他公司用這種方式研發嗎?
: 這種方式看起來理論上是一天當兩天用,
: 應該可以縮短一半的開發時間
這方法看起來優點多多,縮短一半開發時間,互相review code...。
你講的是,人力無窮的狀況吧。
同樣個一個期間丟了兩倍人力下去, 當然可以縮短開發時間 (先不談人月神話)。
彼此還能互相學習與成長。
所以這方法就算真的能省時(或其他獲利),
也不是因為"開發方法", 而是投入更多人力與時間。
其實這種開發方式在不同部門(公司)共同開發專案時就會常遇到,
並不是只有跨國才會這樣搞。
※ 編輯: howshou 來自: 61.58.178.7 (11/12 15: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