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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lovdkkkk (dk)》之銘言: : 個人認為這樣做而且做得好的, 成本其實較高, (恕刪...) : 讓那些前置工作的成本能越來越少, : 不然可能中等人力不必接力硬幹完成本還比做那些前置工作低 : 不過這種方式, 開發公司想做, 搞不好 user 還沒空奉陪, : 要開發公司自己去改到飽簡單多了... 我覺得spec要詳細比什麼都還重要, 儘管花再多的人力物力SA/SD也要把spec都搞得清清楚楚 最好每個細節都能掌握, 不然PG都只是瞎做白忙, 做完再改的成本更高,可能整個架構都要翻掉,還要重新testing 難道這就是台灣軟體業的宿命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1.250.68.242
lovdkkkk:我也覺得重要 只是那個"再多人力物力"裡也有 user 的 11/13 00:48
lovdkkkk:他們不見得願意花/花得起 11/13 00:48
oomusou:難怪台灣的軟體業永遠都改不完?根本連spec都沒清楚過 11/13 00:54
oomusou:難道軟體業也是摸著石頭過河?邊寫code再邊改spec嗎? 11/13 00:57
TonyQ:這件事情不只有台灣發生. 11/13 00:59
howshou:問個問題,訂好規格不就不能改了? 人家要你改就付錢阿 11/13 01:44
howshou:為何一直讓客戶一直改需求呢? 11/13 01:44
lhuan:台灣客戶的觀念:軟體不用錢,或是軟體應該很便宜才對 11/13 01:52
lhuan:有需求,就要改,改好了才能結案,結了案還要再包修改 11/13 01:53
lhuan:反正用不了你多少時間,你就服務一下就好 11/13 01:54
Assyla:客戶的觀念,就是軟體只是打打字而已 11/13 02:04
Assyla:架構是什麼東西? 能吃嗎? 11/13 02:05
SHANGOYANYI:to howshou:如果市場上只有你一家在接案 的確可以這樣 11/13 02:23
oomusou:需求改而去改spec還能接受, 11/13 02:38
oomusou:怕的是sa根本沒搞懂user需求,pg因此寫出user不要的 11/13 02:39
oak01:我以前待的改spec一次重新付款一次 先付再動工 11/13 10:22
oak01:spec要user畫押的 誰管你懂不懂 畫押代表你同意 你負責 11/13 10:23
thinkniht:那如果SPEC是User跟SD都看不懂的話怎麼辦XDDD 11/13 12:42
howshou:看不懂還簽名? 那當然還是要簽名的負責阿。 11/13 12:43
howshou:到時候PG的時程Delay,把事情推給簽名的就對了。 11/13 12:44
Lordaeron:這麼簡單? 推給簽名的人? 你公司要夠大條,大頭要夠力 11/13 12:53
Lordaeron:才能做推給簽名的人, 否則, 你案子都別驗收了. 11/13 12:53
Lordaeron:否則,等你問完requirement, 回去生份文件出來後, 我就說 11/13 12:54
Lordaeron:你誤會了, 要你一而再, 再而改, 改到你爽為止. 11/13 12:55
Lordaeron:大頭不夠力, 想玩簽spec,是幻想了. 11/13 12:56
thinkniht:同意Lordaeron大:如果主管只會把改需求的事情 11/13 13:11
thinkniht:直接丟給底下的人處理 那就會很慘了 11/13 13:11
atpx:想玩簽名的負責, 也要看你公司夠不夠力. 不然User可以刁死你 11/13 20:59
atpx:有些情況User自己也不確定作法, 這些模糊地帶就靠平常打好關 11/13 21:00
atpx:系來讓兩邊好做事. 11/13 21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