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mayasky:中肯...創意與創業不是免死金牌 03/06 16:09
→ synd:這篇文章的作者看起來是搞錯什麼了 03/06 16:12
推 bobju:這是在賭,賭究竟音樂版權業者會妥協談授權?或是告上法院告贏 03/06 17:19
→ bobju:?其中有成王敗冦的味道.歷史上哪個開國皇帝不是公然違前朝的 03/06 17:21
→ bobju:法的? XD 03/06 17:21
推 ggg12345:要有2萬5千里逃亡再起的打算.一下子就被撲殺倒地,沒得玩! 03/06 17:31
→ ggg12345:記牢: 正義的事業是任何敵人都打不倒,攻不破的! 03/06 17:34
推 bobju:套句俗話,就是[後台不夠硬],[沒關係就是有關係].搞這種東西, 03/06 17:41
→ bobju:得先拉政商關係夠好的人入股(當然代價不小)才不會出亂子. 03/06 17:42
→ ad1339:這作者不是搞錯了什麼,是充斥太多成見 03/06 21:00
推 ggg12345:這標題很嗆!幾乎就是罵犯法盜賊嘩眾取寵如老蔣罵老毛土改 03/06 22:46
→ ggg12345:應該要站穩在人人皆有廣播自唱自編歌曲的權利這立足點上 03/06 22:51
→ ggg12345:幹嘛熱臉貼唱片公司冷屁股?還讓DJ去介紹新歌,不如惡搞她! 03/06 22:55
→ ggg12345:就規定必須播一段罵一段自唱一段,偶而才褒一段這才是電台 03/06 22:58
推 klit5566:這間公司本來就是專替有錢企業打官司的 看看其他文章就知 03/07 04:32
→ stonegray:創意...不是只有音訊才叫做創意吧!? 那你怎不說Youtube 03/07 05:38
→ stonegray:跟Google? Now.in 只是個平台而已,幹嘛跟平台過不去 03/07 05:40
→ stonegray:搶別人皮包的開上高速公路逃逸你就要把高速公路拆了? 03/07 05:40
→ superpai:自表文 講完著作權下面自己就全文轉載wired.tw的文章 03/07 08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