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qk5669:Now.in好像被封了 03/06 14:31
→ qk5669:上一篇原來已經寫了,抱歉沒看到 03/06 14:32
推 asimon:一直貼這種全文由網頁觀看的文章好嗎 ? 貼一下會怎樣 @_@a 03/06 14:48
推 musie:這是對著作權的尊重,不無斷轉載...... 03/06 14:50
→ TonyQ:基本上全文轉錄跟轉貼是不一樣的,如果有詢問過作者同意, 03/06 15:01
→ TonyQ:我們鼓勵全文轉錄,但如果尚未取得同意,以節錄部份的方式是 03/06 15:01
→ TonyQ:ok的。 03/06 15:01
推 ggg12345:沒有好Papa就要自求多福,Now.in要規定限DJ自彈自唱混音曲 03/06 17:17
→ phire:這篇只有標題啊。 03/06 17:34
→ qrtt1:因為內容跟前面的好像,那就... 03/06 17:44
→ TonyQ:就算只有標題,只要文章內容對軟體討論有幫助也不違反版規。 03/06 18:02
推 jackyu:上下這兩篇在我看來,我只看到台灣面對財團軟腳,面對美國301 03/06 23:11
→ jackyu:也軟腳. 要是平台還要幫使用者擔侵權的罪,那不如乾脆把中華 03/06 23:12
→ jackyu:電信也抄一抄算了.ezPeer是用廣告宣稱"來丟錢就有滿滿的歌" 03/06 23:13
→ jackyu:可以抓,當然構成侵權共犯,那Now.in呢? 話說日本遇到tube網 03/06 23:14
→ jackyu:有侵權也是先要求CONTENT下架,或找合作模式,台灣這些做藝能 03/06 23:16
→ jackyu:的只知道能楷油盡量楷,然後放任IFPI或MUST這類智財蟑螂橫行 03/06 23:17
→ oversky0:無名不是也有很多背景歌,怎麼不動刀? 03/06 23:20
推 ggg12345:問題出在台灣的著作權法是公訴罪的刑法,別人都只是民法! 03/06 23:21
推 alaka:無名有遵守平台的自律規則,就可以免責(避風港條款) 03/07 03:18
→ alaka:目前now.in還沒找好合作模式之前,當然是先被關起來調查... 03/07 03:18
推 klit5566:無名(YAHOO)有談攏 NOWIN是正在談就被關 03/07 04:36
→ phire:因為沒有點連結進去看文章,所以只看得到標題啊。 03/09 10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