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codemonkey (程式猿)》之銘言:
: 經過幾次的折騰之後,我已經開始有點不喜歡
: 1.簽約沒規格、或是亂寫,有簽等於沒簽
: 2.開發靠想像力、測試靠想像力、驗收靠想像力
: ...這樣的環境了
: 而且DBMS、APP這種東西改規格,除了底層的東西可以reuse,
: 上面UI、商業邏輯的東西,就是要做苦工去改囉
: 所以與其和這些苦工性質的東西打混仗,
: 有沒有人想過,不如去負責debug、或是核心的團隊,
: 像是怪物團隊,或像是影集House MD那樣的team工作、打混仗,
: 也許會好玩一點($$也高一點)
: 或者是改走管理當PM之類的,改用甘特圖打混仗就好囉?
讓公司可以運作的是錢
就算開發出來的東西再爛
只要能收到錢 有賺到錢 就能生存下去
因為這種爛爛的軟體開發太多了
所以把爛當做正常的...
太認真反而是異類
其實我搞不懂你是要去甚麼樣的團隊
是要去都是高手的團隊嗎?
這時就要看自己有沒有本事進去...
當PM也不見得好混
尤其是沒有資源的PM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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