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CRPKT:推 11/16 23:45
→ TonyQ:不過剛剛發現另一份文件搞不好還是變數 11/16 23:47
推 Ting1024:推。內政部就是不想被撈資料。 11/16 23:49
→ Ting1024:撈資料的團體太高調了。把內政部當白癡。 11/16 23:49
※ 編輯: TonyQ 來自: 42.71.180.29 (11/16 23:50)
※ 編輯: TonyQ 來自: 42.71.180.29 (11/16 23:52)
推 taikobo:推,感謝細心的報導整理 11/16 23:55
推 codemonkey:有人記得之前的公車APP嗎 11/17 00:04
推 AreTheyYou:推 但希望政府有善點 11/17 00:08
※ 編輯: TonyQ 來自: 42.71.180.29 (11/17 00:15)
推 KanoLoa:推整理 11/17 00:24
推 pennymarkfox:版主英明! 11/17 01:04
→ knives:推,不過這要是放到其他理盲的,會被噓爆吧不看ID的話,光 11/17 03:07
→ knives:第一點,那些人會覺得爬網站是合法的行為 11/17 03:08
推 abcdefghi:找個善心人士, 買一份後, 弄個簡易的查詢網站, 讓大家抓 11/17 06:21
→ abcdefghi:資料就解決囉, 不過, 東西都電子化了, 為什麼還要這麼高 11/17 06:22
→ abcdefghi:的工本費? 又不像以前紙本的時代,全人工, 又要影印費 11/17 06:23
→ iincho:為什麼資料不能收錢? 我還覺得應該搞差別收費咧.... 11/17 06:31
→ superpai:我看支持用增加流量的方式擋爬網站的人才理盲勒 11/17 08:02
推 abcdefghi:政府資料可以收費, 但只能收工本費, 整個政府的支出本來 11/17 11:49
→ abcdefghi:就是全體民眾稅收在養, 還想靠資料賺點零用錢, 不如民營 11/17 11:50
推 littleshan:爬網站本來就合法 不然你哪來的搜尋引擎 11/17 12:15
→ littleshan:資料收費是為了彌補散布成本,而不是它的建立成本 11/17 12:18
→ TonyQ:搜尋引擎一直都是踩邊緣地帶喔... 11/17 12:47
→ TonyQ:相關的訴訟至少有上百件跟相關和解的紀錄。 11/17 12:49
→ TonyQ:至於資料收費是為了彌補什麼成本,這個是收錢的人說了算,不 11/17 12:50
→ TonyQ:是外人可以臆測的吧。:P 11/17 12:50
→ TonyQ:說爬網站就合法的人,大概也搞不清楚這世界上有 License 這 11/17 12:50
→ TonyQ:東西。 11/17 12:50
推 littleshan:爬私有資料當然涉及license,但房價資料並不是拿來賣的 11/17 14:16
→ littleshan:而是政府公開宣稱要開放給全體民眾的資訊 11/17 14:17
→ littleshan:除非說開放爬資料會影響到其他人正常使用 才有理由去擋 11/17 14:22
→ littleshan:政府不是私人企業,它是人民養來服務人民的 11/17 14:30
→ littleshan:收費方式當然要接受公評,豈是他說了算 11/17 14:30
推 abcdefghi:"影響其他人使用" 這句話有個前題, 是爬網軟體沒寫好, 11/17 14:48
→ abcdefghi:變成攻擊的行為, 如果只是單純爬網就影響到一般民眾, 這 11/17 14:49
→ abcdefghi:百分之百是網站的本身太爛, 什麼當初沒預期, 什麼預算, 11/17 14:51
→ abcdefghi:什麼廠商的問題, 長期墮落的公務員心態, 真的很要不得. 11/17 14:52
→ TonyQ:@littlesshan 就算是 open data,也有 open data license 11/17 15:38
→ TonyQ:你沒弄懂這個議題...幹譙政府沒 open data 跟幹譙網站不給爬 11/17 15:38
→ TonyQ: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。 11/17 15:38
→ TonyQ:同樣的,今天的問題並不在「蒐集資料有沒有造成網站掛掉」, 11/17 15:38
→ TonyQ:而是這份資料能不能這樣蒐集。 11/17 15:39
→ TonyQ:未經同意的 crawler 算是宵小行為,人家沒意見就沒意見, 11/17 15:40
→ TonyQ:像是大家通常都默許 search engine 來爬,因為對雙方有益, 11/17 15:40
→ TonyQ:但是真的要鬧上法院,就算是 google 都得乖乖付錢和解買 11/17 15:40
→ TonyQ:content 。 11/17 15:40
→ TonyQ:但是當然政府說公開但是弄個爛介面鳥介面,這點是該幹譙的。 11/17 15:45
→ TonyQ:我也是支持讓政府公開提供資料庫讓開發者自己下載的。:P 11/17 15:46
→ MonyemLi:爬網跟一般使用者其實是不一樣的行為,連線數差太多 11/17 19:48
→ MonyemLi:這案子如果全案9x萬,表示用舊主機.滿滿的爬蟲挺有感的 11/17 19:54
→ iincho:我比較意外的是有人覺得爬網是理所當然...:x 11/17 20:17
推 lance70176:支持版主看法推 11/17 21:31
推 littleshan:@TonyQ 如果你認為不論如何未經同意爬資料就是宵小行為 11/17 21:44
→ littleshan:那我們也不會有共識 我認為許多時候沒明講就是可以爬 11/17 21:45
→ littleshan:否則我們賴以維生的搜尋不可能這麼好用 僅此而已 11/17 21:45
→ iincho:樓上你根本搞錯問題,人家不介意可以爬,人家要擋你也沒啥 11/17 22:01
→ iincho:重點是對方同不同意,高調到不給爬就開罵這倒是第一次見到 11/17 22:01
推 popmentos:請問如果自己買了一份,然後拷貝成光碟給朋友,或者放到 11/18 00:21
→ popmentos:網路硬碟,讓大家共用,這樣會觸犯第三條嗎? 11/18 00:21
→ popmentos:會這問是想,如果寫成桌面板的程式,需不需要每一台電腦 11/18 00:23
推 popmentos:都要獨立向內政部購買資料? 才能使用桌面板的查詢程式? 11/18 00:25
→ lance70176:應該有規避法條的方法吧? 比如說把raw data稍做整理 11/18 01:25
→ lance70176:然後放出整理版 就不算散佈原始資料了吧 11/18 01:26
→ iincho:........ㄟ..你整理過沒差太多的話還是可以告..XD 11/18 09:18
推 wolfpig:good job 11/19 16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