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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要效率不要找政府、公務員 2. 政府部門做事的最高準則是防弊、權責問題,而非效率、效益 3. 這是公部門無法避免的屬性,因為花的不是自己的錢。 4. 所以要求政府做什麼事情跟上時代,觀念要進步什麼的,根本不切實際。 5. 既然政府的低效率是必然的,那應該盡量縮限政府的權責。 市場能解決的就交給市場,不能解決的才讓政府處理。 而非東亞傳統觀念觀念的"有為政府",要求政府做更多管更多。 你要他做這做那,政府唯一能做的只有撥預算,花錢外包。 6. 就這件事情來看,也不要叫政府架站、或提供API什麼的。 政府什麼都不會,只會開規格招標,叫包商做。 包商不會做得多好多進步,只需要應付了事過關就好,因為業主是政府, 是沒觀念(或有觀念也不敢多事)的公務員。 7. 所以,在合法合理的限度內,應該叫政府交出所有資料, 也不要搞什麼架站,什麼頻寬什麼介面了。 直接交給國家網路中心和各大專院校網路中心處理就好。 資料法律的問題沒有了,單純玩data玩網路,他們比較專業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61.57.69.150
iincho:1這篇正解 11/17 10:51
wa120:政府只會跟包商說,資料都被挖走 網站有安全性漏洞 11/17 11:44
wa120:這樣出事情誰要負責 11/17 11:44
luciferii:1和2都是實然,而非應然 防弊重於興利是我們政府的陋觀 11/17 11:53
abcdefghi:雖然不認同這是政府應有的狀況, 但符合台灣現狀, 最後大 11/17 12:02
abcdefghi:家就慢慢從亞洲四小龍, 變成小蟲, 最後再跟黑朋友比, 反 11/17 12:03
abcdefghi:正別當全世界最後一名的國家, 作文高手就很會自慰的 11/17 12:04
TonyQ:1/2 , 說真的, 其實我想說的是 , 沒效率不等於亂搞. XD 11/17 12:52
TonyQ:這個 project 也用了他們幾個月,是已經有花過時間的東西。 11/17 12:53
TonyQ:我待過政府單位,簽呈會簽、預算消耗這種東西我很清楚,但是 11/17 12:53
TonyQ:不代表清楚就不能幹譙。政府效率快得時候就是與民間協作的時 11/17 12:54
TonyQ:候,不然就是被罵到不行而緊急動員時。像是 88 風災就是個 11/17 12:54
TonyQ:例子。 11/17 12:54
TonyQ:對政府這麼好並不會改善這個東西很難用跟很白痴的問題。 11/17 12:55
lance70176:我好奇的是 到底是哪家廠商吃下這個案子的? 11/17 21:35
lance70176:會不會是派個資歷不深的在做 導致做成這樣 11/17 21:35
LearnRPG:好奇+1...哪家廠商吃這案子? 可以搞到這樣 贊成open data 11/17 21:36
iFEELing:其實我覺得政府沒有效率快的時候 會時間短只是跳過程序 11/18 00:48
TonyQ:不是跳過程序,是集中資源到同一個案子。 11/18 01:17
TonyQ:程序是不可能跳過的。 11/18 01:17
TonyQ:舉個例子,平常一份公文堆桌上大概平均會堆三小時到兩天, 11/18 01:18
TonyQ:特急件再怎麼快一關也只限制到一個小時,大一點的文動輒 11/18 01:18
TonyQ:十幾關,如果沒有特別盯一樣要兩三天。 11/18 01:18
TonyQ:但是如果這東西是被重視的,到哪都會優先被挑出來看,那就會 11/18 01:19
TonyQ:超快,政府的效率慢主要是因為層層會簽。 11/18 01:20
TonyQ:另外之所以跟民間協作會比較快得理由,是因為政府從監督角色 11/18 01:21
TonyQ:*從實作角色變成監督角色。民間會簽通常比公部門容易,但相 11/18 01:22
TonyQ:對的風險就高。 11/18 01:22
TonyQ:公部門真的需要的話,不會快不起來,只是他不可能一直很快。 11/18 01:23
iFEELing:我指的跳過程序就是指在中間每關停等的這段.... 11/18 09:03
iFEELing:案子經過的時候,慢慢看慢慢想跟眼睛閉著蓋下去的差別.. 11/18 09:04
iFEELing:制度上要經過的人還是得經過 (在很少的情況下會直接決行 11/18 09:05
iFEELing:但是經過的每個人 理論上他應該對案件思考評估的部分 11/18 09:07
iFEELing:在外界壓力很大的時候 承辦人可能看一眼就蓋下去 11/18 09:09
iFEELing:如你說的,特急件每關一小時,加上跨單位公文交換的時間 11/18 09:14
iFEELing:壓在兩三天內出來的話 每關承辦人能檢視的時間就只剩.... 11/18 09:15
iFEELing:而且 如果這個案件需要再由其他單位配合 11/18 09:20
iFEELing:一些非法定要件的程序 就會被跳過或延後再辦 11/18 09:20
iFEELing:就會變成 這個文已經往下一關走了 但相關事項在此單位的 11/18 09:22
iFEELing:可能到了明後天才會開始跑 這時候才發現的問題就只好科科 11/18 09:23
TonyQ:不過跟據我在公務機關得經驗,基本上他們處理本來就不太需要 11/19 00:40
TonyQ:時間,只是被壓在其他案件之後而已。 11/19 00:40
TonyQ:通常公務員假設一份文有十層好了,敢閉著眼睛蓋得頂多一兩層 11/19 00:41
TonyQ:,處長級跟被會簽的是不敢這麼做的。 11/19 00:41
TonyQ:另外跨公文交換的時間也是一點,特急的文通常都是直接自己送 11/19 00:41
TonyQ:假設真的發生你所謂的文走了還有東西沒辦(平常的文也會有這 11/19 00:42
TonyQ:種事),並不是「只好科科」,而是得把文重簽。 11/19 00:42
TonyQ:這種事也很常出現。 11/19 00:43
caloris:挨~真的是很難用!!! 11/19 21:52
iFEELing:笑)那我們在的機關真的差蠻多的... 11/20 02:31
iFEELing:比如今天你有文手持會 你等在旁邊 承辦人很快出給你 11/20 02:32
iFEELing:然後你持文往下一關走了 承辦人才開始轉會內部單位 11/20 02:32
iFEELing:然後這時候內部單位發現不行這樣做有問題的時候 11/20 02:33
iFEELing:手持文已經跑很遠了 承辦人也追不回來 只好想辦法自己喬 11/20 02:34
iFEELing:要重簽是在文還追得回來的時候啊..... 11/20 02:35
iFEELing:必備的程序是一定要過的 沒過/有問題 一定得追回來 11/20 02:40
iFEELing:但有些並非必經的程序就會在這樣的情況下被跳過去... 11/20 02:40
iFEELing:比如說好了 某單位要買一個新設備 通常他應該會IT 11/20 02:45
iFEELing:但這個設備是主管要的 所以採購程序跑很快 11/20 02:46
iFEELing:然後會IT的文就卡在內會的流程裡 等到IT終於拿到文 11/20 02:48
iFEELing:這時候跑的飛快的採購已經開始貼出去了Q_Q 11/20 02:48
iFEELing:然後IT就只好想方設法硬幹要把這個設備整進現有系統 11/20 02:49
iFEELing:如果會IT是一個必經程序那這個狀況不會發生 但是就必須等 11/20 02:50
iFEELing:那如果為了快 直接承辦人看規格就蓋下去 那後面可能就慘 11/20 02:51
iFEELing:當然即使貼出去 也是可以撤回重辦的 但時間一來一往更長 11/20 02:57
iFEELing:對於"有外部壓力"在的案件 有時就得看承辦人心臟夠不夠大 11/20 02:58
iFEELing:敝單位IT就是這樣三不五時會接到奇奇怪怪的東西回來XD 11/20 03:02
TonyQ:其實這個問題在於決行的那傢伙白不白目。XD 11/21 00:29
TonyQ:我當時蠻常幫忙跑文的,各部會都會過,也不是說沒看過你說得 11/21 00:30
TonyQ:這種情形,不過這種情形只要吃過一次虧就會被電的金光閃閃。 11/21 00:30
TonyQ:通常老資歷或者被電過的,都會變得很小心。XDDDD 11/21 00:31
TonyQ:另外,即使決行了,還是可以重簽,文沒這麼了不起啊。XD 11/21 00:31
TonyQ:被會辦的比較麻煩,但送簽的追回來不會麻煩啦。:P 11/21 00:32
TonyQ:通常都是會重簽一個新的文取代舊的,如果真的有這種狀況。 11/21 00:32
yuhnmomo:這個網站發包給康大資訊做的,而且是不只前端首頁,後端也 11/28 06:38
yuhnmomo:也要開發,就是整合地政系統的部分,其實是很硬的案子。 11/28 06:39
yuhnmomo:不只要應付民眾也要應付全國地所的公務人員外加地政士也 11/28 06:42
yuhnmomo:不知道內政部發包花多少錢,但到真的對開發人員是件苦差 11/28 06:45
yuhnmomo:因為公務人員都會想要馬兒好,可是給馬兒的草又少=.= 11/28 07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