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ilveriii:cool 10/22 11:43
※ 編輯: TonyQ 來自: 118.166.90.213 (10/22 11:44)
推 hidog:cool!! 10/22 12:04
推 kinanson:如果只是呈述事實,應該也不會有法律問題吧 10/22 13:04
→ xsoho:你跑法院就跑不完了 10/22 13:13
推 hidog:非刑事責任沒那麼容易跑法院 10/22 13:54
推 blackwindy:寫個時候掛proxy 匿名上去寫就沒差了吧 10/22 14:03
推 jashking:加薪標籤是空的.. 10/22 20:41
→ byebye0714:看到熟悉的公司...... 10/22 21:02
推 typepeter:Cool 10/22 21:40
推 summerleaves:cool 10/22 21:45
→ Ianlm:看完發現台灣好像沒正常公司可以待了,好一個鬼島 10/23 10:54
推 pesrty:那些老闆看到會不會吐血 10/23 16:48
→ Ageis:應該不會,要吐血的前提是要有血 10/23 21:14
推 thinkniht:樓上...讚 10/24 08:54
推 thinkniht:我是覺得這樣的網站不錯 可以做為大家面試時的"參考" 10/24 08:58
→ thinkniht:但是就算陳述事實 程度也該稍微拿捏一下 10/24 08:59
→ thinkniht:如果別人要告你(即使明知告不贏) 對自己也是個麻煩 10/24 09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