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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最近要離職,目前仍在職 公司與甲方有簽訂若員工離職時需交接工作日 14 天,而我只有簽保密合約 我在公司服務未滿一年,按照勞基法的規定只需於前 10 日預告 但公司希望我幫它們履約,免得被罰錢,當然啦,我也是好聚好散幫他們履個約 試問這樣甲方是否有違反勞基法? 如果是你會願意幫忙還是不爽走人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75.181.123.254 ※ 文章網址: http://www.ptt.cc/bbs/Soft_Job/M.1405802684.A.D2F.html
stone99:契約違反勞基法無效 07/20 06:32
dnzteeqrq:是我 差四天,就別搞的那麼難看-.-,擺爛多領四天的錢 07/20 09:28
工作日不含假日,所以整個算下來至少要18天...
littlecut:好聚好散吧 圈子不大XD 07/20 09:37
jk47tai:公司跟甲方的契約不干你事,圈子雖小,但甲方帳算在公司上 07/20 10:39
jk47tai:,也不干你事,何況軟體圈也沒很小 07/20 10:39
sabreur:看離職原因決定 07/20 10:45
viper9709:推2F~ 07/20 11:01
dalconan:如果你不是臨時起意要離職加上跟公司關係沒有很差... 07/20 11:13
dalconan:就好聚好散幫忙他們一下吧 07/20 11:14
dalconan:但是公司如果平時就苛刻你們~讓他去違約賠償甲方吧XD 07/20 11:15
CLFJ:甲方應該沒有違反勞基法。這是甲、乙雙方的合約。勞基法是你 07/20 11:35
CLFJ:和乙方的合約母法。甲乙兩方只要合意要有14天交接,乙方做不 07/20 11:36
CLFJ:到,甲方可以罰乙方。但是跟你沒關係就是了,你照勞基法。 07/20 11:36
※ 編輯: singingli (175.181.123.254), 07/20/2014 11:59:48
hidog:看平常跟同事相處得如何囉 主管對你沒多差 就好聚好散 07/20 12:29
DrTech:夏天那麼熱,當作去網咖四天啊。心態換一下雙方輕鬆點 07/20 17:24
IhateOGC:我會違約,勞基法為主 07/20 20:59
IhateOGC:當初和甲公司簽約的pm該死 07/20 21:00
f124:跟公司很不爽 聽到這種消息當然照勞基法走阿 07/21 10:24
musicguitar:推3樓 07/25 08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