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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stevepork (豬肉)》之銘言: : 如果以原po的例子來說 : 那這個情形是說原二壘跑者還有三壘的佔有權 : 所以用觸殺或是促請都ok : 但是我就是卡在 今天原三壘跑者也回三壘 : 所以原二壘跑者就變成他喪失了三壘佔有權(因為前面是老大) : 而原二壘跑者非得補觸三壘才可 而又沒有三壘又被搶了 : 他根本沒有任何安全留在場上的權力了 : 那這樣裁判不直接判出局嗎? 還是要等促請裁決?? 剛剛想到一個攻破我這個想法了 我一直想說二壘跑者不能回三壘 但非補觸三壘不行 所以他應該沒權利留在場上 但是三壘跑者如果又再離開三壘 二壘跑者就又可以再去補觸三壘了 所以不可以直接判出局 還是要觸殺或促請裁決對啦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20.185.130
snjohnny:我記得 空過壘 不管如何裁判就當作什麼都沒發生 直到守方 05/26 11:56
snjohnny:促請裁決才判決 這好像算通則 05/26 11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