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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射壹週刊捏造新聞 包小松遭判拘役30天 【2008/04/03 18:25 報導 】 http://www.bcc.com.tw/news/newsview.asp?cde=659463   壹週刊在去年報導藝人包小松因為不滿被媒體跟拍於是踹打記者,事後包小松說這是 配合演出,被壹週刊一狀告上法院。案件經過台北地方法院調查後,法院認為包小松影射 壹週刊捏造新聞,使社會大眾對壹週刊產生負面評價,嚴重影響壹週刊的名譽,因此判處 他拘役三十天,如易科罰金,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天。   藝人包小松因為不滿壹週刊報導標題為「不爽女友被跟拍,公開小松踹打記者惡行」 的內容,於是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,「我想這就是配合演出吧」,「那壹週刊這方 面呢,導演組、各方面都安排的還不錯」,「一路來,都有一台DV拍得很清楚,如果要還 原整個事實,請他提供DV,大家就可以一目了然」等言論,壹週刊認為,包小松的說法是 影射壹週刊捏造新聞,因此一狀告上法院,雖然包小松表示,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,是以 無奈、嘲諷和自我調侃的語氣陳述,並不是故意誹謗壹週刊,不過,北院發言人劉壽嵩表 示,法院審理後,判決包小松有罪。「那法官認為說他這樣的行為是構成刑法的誹謗罪, 因此以他意圖散佈於眾,指摘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,判拘役三十天,可易科罰金。」 如果不服判決,案件還可以繼續上訴。 -- 罰金→1000*30 = 30000 (三萬) 稻江總務長撞死人十萬元交保, 原來兩條人命和和說錯一句話只差七萬元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40.122.234.78 ※ 編輯: LanShing 來自: 140.122.234.78 (04/03 19:16)
kuraturbo:原來兩條人命和和說錯一句話只差七萬元。 04/03 19:28
nicolesukg:法律都是保護壞人的....松就算沒有這麼說,X週刊的形象 04/03 19:34
nicolesukg:也本來就是負面的啊....牽拖到松身上幹啥ˋˊ 04/03 19:35
nicolesukg:我支持松上訴,可是又覺得松沒必要為這種鳥事浪費時間 04/03 19:36
siser:X的咧 可以罵髒話嗎? 幹麻欺負老實人! 04/03 20:14
mantingfish:可以罵....但請記得自行消音.....畢竟這個版是普級的 04/03 20:41
HankSu:"交保"跟"易科罰金"拿來比 也太沒常識了 04/03 20:47
syou:箭頭不推......(/‵Д′)/~ ╧╧ 04/03 21:10
zoewangiu:喔 @ @ 還好三萬元易科就好了 04/03 21:24
littlepine:三萬對松來說是小錢 但繳了就表示"認罪"了 真不甘心T_T 04/03 21:52
roline1211:這個社會生病了嗎.... 04/03 23:13
LanShing:不是生病 是死掉了 04/03 23:19
tomoyowang:也死得太誇張了吧...不上訴很冤枉耶...明明就沒錯..... 04/03 23:48
ceecyss:松哥BLOG更新文章"謝謝關心"~支持松哥 打狗仔 :D 04/04 05:52
zoewangiu:上訴的話對主角會二度傷害 04/04 08:18
patdolye:真的蠻失望 媒體都因為這是跟傳媒機構有關的新聞 用詞很 04/05 09:12
patdolye:引導性 自由時報什至用 法官輕判 這個標題 這種事情真的 04/05 09:13
patdolye:只是金錢與權力的遊戲 太沒意思了 小松老師加油 做更有意 04/05 09:18
patdolye:義的事情 推出更多作品吧 04/05 09:18
tomoyowang:我看到自由的標題很傻眼 04/05 22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