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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這個罷免案,群組規範在刪除板主部份第8點有以下規定 8>罷免連署中,因程序不符者或利用分身ID發起連署,其發起人於該連署發起 日起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。 由於Automatic620在先前提出的罷免案中,有使用到multi-id連署的情形,因此這部分 是不合程序的,所以Automatic620一年內不得於本群組內提出任何罷免連署,第二次罷 免案是無效的。 然若是想繼續罷免板主,需另找符合資格的人發起連署,再至組務板進行規定之程序。 5>發起人須符合資格上站200/發表200且註冊時間滿一年。 連署有效票為發表100且註冊時間滿半年。 L_TaiwanPlaz實習小組長 Geforce2GTS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114.47.121.122 ※ 編輯: Geforce2GTS 來自: 114.47.121.122 (09/10 13:18)
staminafish:他沒有分身發起 大家快去連署 有這種版主永無寧日啊 09/10 14:39
wii5566:有你這種版友,才永無寧日吧 這裡發生的大事那次與你沒關 09/12 08:26
wii5566:有得過憂鬱症的人都是這樣窮追猛打的嗎? 09/12 08:27
staminafish:我沒得過憂鬱症哩 你認錯人了 09/12 12:46
foolwind:這板主真棒 09/12 14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