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solitudewing (吃巧克力吃到死)
看板SongShan
標題Re: [發問] 剛剛收到疑似版主的警告文
時間Mon Aug 20 14:33:57 2012
你好,我並不清楚過去揪團的情形
南港運動中心的確屬於南港板,也的確跨條路就在隔壁
但也有幾次有人發食記、賣東西也是跨條路就在隔壁
就有板友在推文抗議
很多地方諸如內湖南港信義大安都在松山的隔壁
曾經我觀察了幾天發現會被隔壁板的文章小洗板
目前的版規為"松山區相關文",而且並不是沒有南港板
所以目前想法還是照板規走
如果禁止這一類"在隔壁"的發文,會對板眾造成不方便以及反對聲浪
我想經修改後是可以再發文揪團的。
刪文及警告的行為造成你的憤怒我很抱歉。
至於失蹤、掉物、協尋等文也並非常態
念在發文者心切,並沒有特地去刪文
若經版眾討論,不希望有此一類文出現,日後也可禁止。
另,這段時間對於發文相關規定也請松山板友們提出看法進行修改
謝謝。
※ 引述《yolinxlove (拉鋸戰)》之銘言:
: 我之前都來這邊發羽球團徵球友文
: 咱打球的地點就是在南港運動中心
: 我是不知道版主對松山區熟不熟
: 不過南港運動中心就在南港跟松山的交界
: 隔條路就是松山車站,這文我不發南港版、松山版我要發在哪?
: 然後版主刪了我的文,還說警告過我,說我跨po,再發帖就要劣退我
: 文我也不是用轉錄的,是從舊文裡修改後再重新張貼的
: 況且本來就是同一團,字就算一樣,不也是天經地義?
: 難道我松山版的文比南港版的文多一個字就不算跨po嗎?
: 我相信很多版友有時候有空想打打羽球就會來
: 而且打羽球付場地費也是天經地義,根本沒有營利行為,也不是商業文
: 再查查版規,也沒有什麼相關禁止規定
: 我實在不知道版主是在發什麼火
: 還說警告過,我還真得沒看過什麼警告
: 都是版友看到想打羽球的自已就會來,或是寫信來
: 不過沒關係,我不想在網路跟人打仗,我以後不來徵人就是
: 喜歡打羽球的人,還是可以自已過來,或是站內信聯絡我
: 如果換了版主,我會再來的,謝謝大家過去半年來的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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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36.224.117.245
推 staminafish:他是徵松山版友去南港運動中心打球 08/20 14:36
→ staminafish:跟跨區食記不一樣吧 松運沒羽球場 08/20 14:37
※ 編輯: solitudewing 來自: 36.224.117.245 (08/20 14:46)
→ lovelyshu:板規中只有合購文有限松山區,揪團沒有限,板主是否要修正 08/20 17:34
→ lovelyshu:部分板規比較洽當?雖然地方板應該張貼與板名地點一樣的 08/20 17:34
推 kimuranene:這種交界處的不用限吧 運動是好事啊... 08/20 17:34
→ lovelyshu:文章,不過現行板規中只有合購文特別提及松山區,可能文字 08/20 17:35
→ lovelyshu:上要再明確點才不會引起爭議哦~ 08/20 17:35
推 oahney:板主加油 08/26 13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