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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八十九年五月一日起,持西班牙之團體申根簽證不能在荷蘭入境或轉機, 旅客需辦理個別之簽證。目前申根國家的航空公司,包括:奧地利航空.德 國漢莎航空.荷蘭航空均不接受團簽,僅法航和義大利航空尚接受西班牙簽 證。 申請單位:    西班牙商務辦事處 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49號10樓B1  TEL:(02)2518-4901  FAX:(02)2518-4904 工作天: 四天(不含週六日及國定假日) 受理及領件時間: 週一至週五,上午8:30-11:30 簽證有效期: 發照日起三個月 簽證費用: 五天以內過境簽證 NT$300 30天以內,單次出入 NT$450 30天以內,二次或多次 NT$900 31-90天,單次出入 NT$900 31-90天,二次或多次 NT$1050 一年多次入境(商務)  NT$1500 學生簽證 (含超過三個月之學習) NT$1620 居留簽證 NT$1620 一般所需文件: 1.護照(效期:須超過簽證效期三個月以上,正本及一份影本) 2.填具申請表,並貼妥相片(3張,第二頁紅色免貼),必須本人親自簽名。 3.行程表 4.機票或訂位紀錄(正本及影本各一份) 5.身份證影本一份(請用A4紙影印) 觀光簽證 除一般所需文件以外,須另附上: 財力文件(正本及一份影本) 附註:◎30天以內之停留,不需提供此項文件。 ◎30天以上之停留,需提供財力文件、以下擇其一: 1.申請人之儲金簿或定存存單或銀行對帳單,提供一種即可。 2.或薪資扣繳憑單一「各類所得稅扣繳及免扣繳憑單」 3.或在職證明及薪水單(最近三個月) 商務簽證 除一般的需文件以外,須另附上財力文件(正本) ◎30天以內之停留,提供西班牙邀請函即可。 ◎30天以上之停留:公司說明函,經來往銀行背書 (信函內容包括:申請者姓名、職稱、護照號碼、訪目的及欲拜訪之 西班牙公司名稱即可,請參照範本)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,申請以簽證單位最新公佈資訊為準,請上簽證單位網站查詢。 資料來源:外交部 -- TO 加老爺: 我也不知道查出來的資料對不對 所以不要賞M :) -- ╭★──╭───╭───╭──╭───╭───╭───╮ █◢██◤██◤██◤██◤██◤██◤█ ▉▉██◢██◢◤█◤─╯◥█◣╭─╯█◢█ ▉◤██◥██◢██◢██◢█ ╰───╯─╯─╯★╯─╯───╯───╯──╯─╯─╯ψoneal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18.166.58.21 ※ 編輯: alexdelpiero 來自: 218.166.58.21 (04/15 07:37)